債券結算代理業務

債券結算代理業務是指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法人受市場其他參與者的委託,為其辦理債券過戶等的資金結算的行為。

如已與銀行建立代理行關係的客戶,由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客戶不能直接連線國債簿記系統,不能直接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以在與銀行完成代理回購或現券交易後,由於沒有債券結算系統,可以通過向銀行傳送委託債券結算指令,由代理人幫助完成結算。同時,部分中小金融機構交易不是十分活躍的話,也可以通過選擇銀行的債券結算代理業務,節約連線國債系統等軟硬體的成本投入。

業務的作用,操作流程,業務的特點,參考文獻,

業務的作用

對於客戶來說,通過債券結算代理業務的開展,可滿足客戶多樣化的投融資需求。
對銀行來說,開展代理債券結算業務,可以通過對客戶收取結算佣金和賬戶維持費而產生一筆中間業務收入,同時又為銀行主動調整自身的投資組合結構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更重要的是,銀行還可以藉此吸引更多的客戶尤其是有資金實力的大客戶來銀行開戶。業內人士分析,這正是商業銀行加速在債券市場掘金的真正動因。

操作流程

債券結算代理業務

業務的特點

自債券結算代理業務開展以來,中央銀行在不同市場發展階段出台了較為完善的法規規則,結算代理人和委託人積極實踐,促進了債券結算代理業務的規範發展。
(1)結算代理人與委託人需要簽定結算委託代理協定:在正式辦理債券結算代理業務之前,結算代理人與委託人應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結算委託代理協定,協定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內容、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指令的形式和代理費等,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結算代理人或委託人可以在全國範圍內自主雙向選擇,風險自擔。
(2)債券結算代理人通過委託人的丙類賬戶進行操作:債券結算代理業務涉及的市場成員包括甲類結算成員和丙類結算成員。甲類結算成員又稱結算代理人,可開立兩個賬戶:甲類自營戶和丙類賬戶,甲類自營戶是甲類結算成員辦理自有的債券託管、債券交易過戶、債券非交易過戶及債券本息兌付業務的賬戶;丙類賬戶是甲類結算成員代理丙類結算成員辦理債券託管、債券交易過戶、債券非交易過戶及債券本息兌付業務的賬戶。甲類結算成員對甲類賬戶和丙類賬戶都有操作和查詢的權利,甲類結算成員通過使用丙類成員的IC卡實現對丙類成員賬戶的管理;丙類結算成員對丙類賬戶只能查詢,不能操作。丙類成員不需要與中央債券簿記系統聯網,不用購買電腦、讀卡器、IC卡等專門的設備,不需要參加債券託管結算業務培訓班就可以委託結算代理人辦理債券結算。
(3)結算代理人為委託人辦理開銷戶、債券交易結算業務、還本付息業務:一是開銷戶。丙類成員以委託的方式通過債券結算代理人在中央結算公司辦理開戶和銷戶手續。在辦理開銷戶手續時,丙類成員以委託的方式向債券結算代理人提交有關檔案和資料,結算代理人在中央結算公司代丙類結算成員辦理開銷戶手續,中央結算公司對符合要求的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後,書面通知債券結算代理人,結算代理人再通知丙類結算成員。二是債券交易結算業務。丙類結算成員中的非金融機構法人只能與其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而丙類結算成員中的金融機構法人可直接與其他市場參與者進行交易,也可逐筆委託其結算代理人與其他市場參與者進行交易。交易達成後,結算代理人應按照委託人的委託指令代其辦理債券結算。經批准,開辦債券結算代理業務的商業銀行,可與非金融機構委託人開展現券買賣和逆回購業務。三是還本付息業務。丙類賬戶持有人的債券本金兌付及利息支付由其代理人代為劃付,中央結算公司收到債券發行人撥付的兌付本金或支付利息款項後,將丙類賬戶持有人的本金或利息劃往其代理人的資金賬戶,代理人收到款項後再劃往其委託人的資金賬戶。
(4)委託人可通過轉託管業務自由選擇債券結算代理人:當丙類結算成員希望變換結算代理人時,可到原結算代理人處提出債券轉託管申請,原結算代理人確認簽章後向中央債券簿記系統傳送轉託管指令,中央債券簿記系統收到確認後辦理債券過戶和賬戶註銷手續,丙類成員另外再找一家結算代理人開立新的丙類賬戶辦理債券結算業務,這種制度將競爭機制引人結算代理業務,促使各結算代理人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5)業務分離和雙重查詢制度降低了結算代理人挪用委託人債券的風險:一是業務分離制度。結算代理人的自營業務人員與結算代理業務人員是分離的,即從事自營業務的人員不能同時從事代理業務,辦理結算代理業務必須配備專職人員,保證自營業務與代理業務分離,防止一個業務人員既能操作自營賬戶又能控制代理賬戶,以便保障客戶資金的安全。二是雙重查詢制度。委託人有兩條途徑查詢自身賬戶情況:委託人可在營業時間內通過中央債券語音傳真查詢系統直接查詢自身賬戶的餘額及交易發生額;委託結算代理人在營業時間內通過債券簿記系統查詢自身賬戶的餘額及賬務情況。在債券發行分銷期內,丙類成員先與承銷人簽定分銷協定,確定分銷價格和數量,中央結算公司根據承銷人傳送的分銷過戶指令辦理分銷過戶手續,丙類成員可以通過其結算代理人從聯網終端輸出非交易過戶單以了解債券分銷情況,也可以打電話查詢賬戶。雙重查詢制度形成了對債券結算代理業務運作的日常監督機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結算代理人挪用委託人債券的行為。
(6)丙類成員需要交納一定的費用:一次性的賬戶開戶費500元、結算過戶服務費以及代理佣金。如果丙類成員交易的頻率不高,交納的結算過戶服務費和代理費用也會較少。而乙類自營成員除開戶費和結算過戶服務費以外,每個月還需交納1500元的賬戶維護費。因此,對於交易不頻繁的丙類成員來說,開立丙類賬戶花費的業務成本是比較低。

參考文獻

1 莊樂梅,韓英編著.貿易融資與外匯理財實務.中國紡織出版社,2007.1.
2 馬晨著.債券市場創新:中國經濟發展的推動器.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2005年05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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