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廷中

傅廷中

傅廷中,男遼寧省鐵嶺市人,現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海商法協會常務理事,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中國船舶代理協會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上海海運學院(上海海事大學)國際航運管理專業本科畢業;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學位;韓國海洋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並獲法學博士學位。英國牛津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劍橋大學法學院和聖. 愛德蒙學院高級訪問學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傅廷中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遼寧省鐵嶺市
  • 出生日期:1953年
  • 職業:博士生導師
  • 畢業院校:上海海運學院、吉林大學、韓國海洋大學
  • 代表作品:《國際經濟法大辭典》、《新編海商法學》、《海商法論》
  • 研究方向:海商法、保險法、國際經濟法
學歷背景,研究領域,研究概況,工作經歷,社會兼職,學術成果,獎勵與榮譽,

學歷背景

上海海運學院(上海海事大學)國際航運管理專業本科畢業;吉林大學法學碩士;韓國海洋大學法學博士
國外學習與研究
韓國海洋大學博士研究生;英國牛津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劍橋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

研究領域

海商法、保險法、國際經濟法

研究概況

承擔國際經濟法、海商法、貿易法、保險法課程教學,主攻方向為海商法
獎勵與榮譽
1.《新編海商法學》於2002年獲教育部優秀教材二等獎;
2.《海商法大辭典》於1999年獲遼寧省人文社科優秀成果一等獎;
3.《國際經濟法大辭典》於1994年遼寧省社會科學省級優秀學術成果著作一等獎。

工作經歷

1978-1981,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廈門分公司業務員1981-1985,大連海事大學科技處助理工程師;1987-2000於大連海事大學任教,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行政上歷任大連海事大學海事法律系副系主任、管理學院副院長、法學院院長兼黨委書記。2000年11月份以後受聘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歷任法學院副院長、黨委副書記。

社會兼職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天津市張盈律師事務所律師;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政府航運服務業發展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商會遼寧商會法律諮詢顧問;中國船舶代理協會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海商法協會理事;中國國際經濟法研究會理事。教學
從事國際經濟法、國際貿易法和保險法教學

學術成果

(一)學術著作
獨著:《保險法論》,清華大學出版社,2011年;
《海商法論》,法律出版社,2007年;
《海商法律與實務叢談》,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2001年。
合著:《商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
《海商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法律出版社,2003年;
商法系列叢書之《海商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
《海商法大辭典》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年;
《海商法詳論》,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1995年;
《新編海商法學》,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1995年。
《新編海商法學》,人民交通出版社,1991年;
《交通法律顧問》,人民交通出版社,1990年;
參編:《英漢海事法律大全》, 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2000年;
《國際經濟法大辭典》,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1993年;
《中國政府公務百科全書》,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3年。
譯著:《海運貨物索賠》(合譯),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1993年。
(二)主要論文
1.也談船舶優先權的法律性質,《中國海商法年刊》,1990年;
2.論涉外海事案件的合併管轄,《中國海商法年刊》,1991年;
3.論提單項下的滯期費索賠,《大連海事大學學報》1988年;《台灣船貿周刊》,1992年;
5.兩岸通航中船籍證書之認定及其相關問題,《大連海事大學學報》,1993年;
6.對我國海商法有關規定的解釋,《中國海商法年刊》1994年;
7.論船舶繞航,《中國海商法年刊》,1995年;
8. On Common Points of and Difference Between the Relevant Systems in China Maritime Code and Hague/Visby Rules; 韓國《海法與通商法》,1996;
9. The Present Condition and Prospect of Law System in Reformation and Opening of China, 韓國《韓中蘇研究》,1996;
10. A Study on Special Maritime Procedure Law of China, 《韓國航海學會志》,1997;
11. On Legal Issues and Practice about Safe Ports (論安全港的法律問題與實踐),韓國《海法與通商法》;1998;
12. On Carrier’s Legal Duty in Respect of Care of Cargo, 韓國《海法與通商法》,1998;
13.論海運承運人對火災免責的權利,《大連海事大學學報》,1999年;
14.現代物流及其立法,中國物流高峰學術會議,2000年;
15.論保險契約的成立,《中國海商法年刊》,2001年;
16.論我國海上貨物運輸法的統一,《中國法學》,2003年第6期;
17. 海運服務貿易體制下履行“入世”承諾的法律問題解析,《美中法律評論》,2005年第1期;
18. 提單轉讓過程中的訴權問題研究,台灣《月旦民商法》,2005第10期;
19.海上保險立法的國際協調,《中國海商法年刊》,2005年;
20.A Study on Legal Liabilities of Actual Carrier, 《韓國海法學會志》,2005;
21.論船舶優先權的物上代位性,《中國海商法年刊》,2006年;
22.論我國海商法修改的原則與思路,《現代法學》,2006第5期;
23.On Regional Legal Cooperation of East Asia under a Trend of Globalization,《The Assignment of Trade Law in the East Asia, Korea》,2006
24. 國際海運立法中分化與統一的百年變奏,《法律科學》,2007第5期;
25.論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中的貨物控制權,《海商法論從》,2007年;
26. 論港口經營人在國際貿易中的法律地位,《清華法學》,2008第5期;
27.海上保險中的告知義務:經濟學的思考,《海商法論叢》,中國商務出版社,2008年;
28. Marine Insurance Law in China, Tulane Maritime Law Journal, 2008,Number 2.
29. 海商法視角內的海盜強索贖金問題,《中國海商法年刊》,2009年;
30. 論船舶優先權制度建構下的船員權益保護,《環球法律評論》,2010第3期;
31. 走進新時期的中國大陸與日本保險法,台灣《月旦民商法》2010第28期;
32. 《鹿特丹規則》視角內提單的物權憑證功能之傳承,《中國海商法》年刊,2010年;
33.“安全例外”條款與自由貿易政策的價值衝突與協調, 《國際法研究》(第五卷),2012年;
34. 投保人的告知義務再檢討,《中國海商法研究》2012第1期;
35. 論國際海運立法對契約相對性原則的突破,《清華法學》2012第1期;
36. 船舶優先權與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價值衝突與協調,《法學研究》,2013年第6期;
37.海上保險保證制度的過去、現在與未來,《中國海商法研究》,2013第4期;
38. 我國海商法中的實際承運人制度及其適用,《當代法學》2014第5期
39. 外商參與我國沿海水域沉船沉物打撈之法律問題解析,《中國海洋法學評論》,2012年第2期。
40. 提單的貨物收據功能之辯證,《中國海商法研究》,2014
此外,在《世界海運》、《中國社會科學報》、《中國法制報》、《航運周刊》等相關雜誌上發表文章和講話60餘篇。

獎勵與榮譽

1.與他人合著的《新編海商法學》於2002年獲教育部優秀教材二等獎;
2.本人作為副主編的《海商法大辭典》於1999年獲遼寧省人文社科優秀成果一等獎;
3.本人作為分科主編的《國際經濟法大辭典》於1994年獲遼寧省社會科學優秀學術成果著作一等獎;
4. 本人獨著的《海商法論》於2012年獲清華大學優秀教材一等獎;
5. 2013年獲“清華大學教書育人先進個人”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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