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思維

偵查思維是偵查人員在案件偵查過程中所進行的判斷、推理、假設、論證等複雜的心理活動。每一項偵查活動都是在偵查員的思維作用下實現的。思維是主體對外界信息進行篩選、推理、判斷和加工製作思維產品的心理過程,是在感知的基礎上對客觀事物的外部特徵和內部聯繫的認識,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反映。思維不僅使人認識正在發生著的客觀事物,而且可以推斷事物發生的原因和過程,預見事物將來發展的趨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偵查思維
  • 主體:職業偵查人員
  • 過程:認識、分析案情,收集證據
  • 類屬:思維方式
概念,偵查思維的特徵,關於偵查思維特徵的幾種學說,偵查思維活動的特徵,

概念

偵查思維,主要包括偵查主體在偵查過程中對犯罪人、犯罪事件的認識活動,也包括偵查主體為實現偵查目的選擇偵查途徑、措施、對策等內在的決策活動。 關於偵查思維的概念,當前偵查學研究中存在有幾種不同的稱謂或表述;有學者稱之為偵查思維,有學者稱之為偵查啟發法。啟發就是要從其他事物中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啟發法是指研究發現和發明的方法、規律的方法","偵查啟發法,就是偵查人員擁有的各種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在解決具體問題,選擇偵查方法時所反映出的一種特殊的智慧型活動,是個人所具有的方法論的反映。可以看成是偵查人員意識中思維存在的方式或方法。"
關於偵查思維概念的表述,有學者認為偵查思維是"偵查人員在辦案中的思維活動,是偵查人員運用科學的思維方式,對案件中的人、事、物及有關信息進行思考,達到對案件本質的認識。"還有學者認為偵查思維是"偵查員在刑事案件認識過程中,尋找和探求案件本質的思維藝術。"
通過上述分析與比較,我們可以看出,偵查思維就是偵查人員運用偵查手段、措施、對策來分析案情、收集證據、發現和查緝犯罪嫌疑人的智慧型活動;貫穿於偵查活動全過程,是一種認識的精神活動。

偵查思維的特徵

作為一種職業思維,偵查在思維上具有不同於其它職業認識、分析和處理問題的特點。這些特點就是偵查思維的特點。

關於偵查思維特徵的幾種學說

關於偵查思維的特點,偵查學研究中主要有七特徵說與四特徵說兩種觀點。
七特徵說。持這種觀點的人將偵查思維與其它思維領域裡的思維相比較,歸納出偵查思維的七個特徵,即偵查思維主體的特定性、偵查思維客體的複雜性、偵查思維結果的法律效力和必證性、偵查思維內容的謀略性、偵查思維方式的多元性和互補性、偵查思維的逆向性和不確定性、偵查思維的創新性。
四特徵說,則是從偵查思維本身特點出發,將其概括為客觀性、概括性、靈活性、新穎性四個方面。

偵查思維活動的特徵

從偵查活動中偵查思維過程來看,偵查思維則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徵:
1、偵查思維過程的回溯性。偵查思維過程的回溯性,是指偵查活動往往是以果求因、以果溯因的過程。通常情況下,偵查活動始於犯罪實施完畢之後,偵查人員在立案之初常常不得不面對犯罪所造成的結果,通過對犯罪所引起或形成的各種痕跡進行分析研究,研究這些痕跡的形態與形成機制,從而推斷犯罪人的犯罪經過,刻劃犯罪人所具有的條件,再根據這些條件來發現和查緝犯罪人。如在上述案例中,偵查人員在接到被害人的報案後,才知道案件已經發生,並擬對被害人所提供的曾與犯罪人一起吃過飯的某飯店進行勘驗和檢查,這一切偵查活動,都是在回溯性的偵查思維指導下所選擇和進行的。
2、對比性與注意反常性。偵查思維的對比性,是指偵查活動中,偵查人員在思維上有一個將新遇到的問題與過去發生過的相類似的事件或自己知識結構中的相似部分進行比對的過程。
人們認識事物的過程,實質上是一個學習新事物的過程;偵查人員在具體案件偵查中分析和處理所遇到的各種問題的過程,同時也是一個學習和完善偵查新方法的過程。根據美國心理學家奧蘇泊爾的認知接受說理論,人們學習過程的實質,是新知識通過與已有認知結構中的知識或觀念建立實質性的、非人為的聯繫而被同化到已有的認知結構中去的過程。即人們在認識或處理問題時,首先會將新問題與自己經歷過和事件或自己知識結構中相似的部分進行對比,分析其中相同點和不同點,找出已知條件和所需要解決的問題,再從中尋找對策。偵查人員在具體案件偵查中,也是先將案件現場勘查或調查所得的信息與自己曾經辦理或偵查的案件進行比較,並注意新案件與已往所偵查或辦理案件中的不同點,從而選擇針對性的偵查措施、手段、對策或方法,直到實現偵查目的。這充分體現了偵查思維的對比性特點。
偵查思維的注意反常性,是指偵查活動中偵查人員注意到所遇到問題同已往發生過的、或所偵查辦理的案件、或在自己知識結構中的案件模型或偵查模型中的差異點。
反常是與正常相對應的一種狀態。偵查人員在學習或偵查實踐中會積累大量的案件偵查模型或案件特徵模型,並在偵查活動中熟練運用這些知識結構幫助選擇偵查措施、對策或方法。但是,每起案件都具有區別於其他案件的特點,每個犯罪人也有著區別於其他犯罪人的特點。偵查人員在偵查活動中,注意到每起具體案件、每個具體犯罪人的特點,特別是案件資料信息中的反常點。如偵查訊問中,犯罪嫌疑人口供中的反常點就是其口供中的矛盾;案件的反常點,就是該案件較之於同類型案件而具有的獨特特徵。又如上述案例中,山西溯州市周邊多個縣市都發生了類似的麻醉搶劫案件,唯獨山陰縣沒有發生這類案件;這就是案件的一個反常點,偵查人員注意到反常點並作出了判斷:犯罪人可能就在山陰。
偵查思維注重反常點,一方面明確了偵查中應當以反常之處作為調查的重點,另一方面應當不斷完善、構建新型的案件模型或偵查模型。
3、設身處地性。偵查思維中的設身處地性,也叫移情換景性,即偵查主體在偵查中必須注意將自己放在犯罪人的位置上,用犯罪人的思維方式去思考問題,從而找出相應的對策。在偵查中,面對著一堆資料或信息,如何利用這些信息重構犯罪人在現場的活動過程或重現犯罪活動經過,需要偵查人員將自己放在犯罪人的位置思考問題。如根據現場上某個痕跡的位置及其與周圍景物之間的聯繫,推斷犯罪人在現場活動經過和犯罪心理,刻劃犯罪人所具備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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