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維護組織

健康維護組織(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 是指一種在收取固定預付費用後,為特定地區主動參保人群提供全面醫療服務的體系。1973年,在美國衛生部的推動下,國會通過“健康維護組織法”,從而在制度上確保了這一醫療保險形式的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健康維護組織
  • 外文名: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 HMO;
健康維護組織(HMO)
HMO相對於其它保險計畫的好處是費用便宜,參加者在繳納保險費後,看病時只需支付少量掛號費,基本不用承擔其他費用。HMO保險計畫通過與保險公司專門簽約的特定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並制訂一系列的規則來控制開支。醫療機構為了保證獲得更多患者,也願意以折扣價與保險公司簽約。這種模式使得HMO可以將醫療保險費用控制在較低的水平,因此在推出後受到中低收入人群的歡迎。
然而HMO的廉價也帶來了一些弊端。為了控制成本,HMO規定投保者就診的醫生或醫療機構必須是由保險公司指定,並且嚴格限制醫療服務範圍,的因此經常發生醫療延誤而引起的爭議,並引起法律訴訟。
雖然健康維護組織正在成為傳統的按次計費服務保險之外的一種新方案,但預付費健康護理的思想能夠追溯至 20 世紀初期,那時的鋸木廠和磨房主已經組織他們自己的預付費團體保險。他們的努力促成了華盛頓州塔科馬 (Tacoma) 西部診所的建立,該診所以合理的每月固定價格提供全面的健康護理福利。為社區提供全面保險並成為凱澤健康計畫基金會 (Kaiser Foundation Health Plans) 的前身。  雖然與支援醫師和醫院獨立、第三方付款的傳統保險公司競爭,並且受到大多數地區醫療團體的反對,但預付費健康計畫的思想和行為仍緩慢而穩定地發展。  至 1970 年,全國已存在許多預付費的健康計畫。  在 1973 年聯邦健康維護法案通過時,預付費健康護理得到了可靠的支持和官方命名。尼克森政府通過的健康維護法桉是不同於全國健康保險的改善健康護理系統的方法,它服務於以下若干目的:
1.為 HMO 的發展制訂標準、進行組織並提供財政支持;
2.給予遵守政府規則的 HMO 政府核准;
3.要求僱主為其員工提供 HMO 保險選擇方案。
隨後通過的修正案,在健康維護組織的定義和要求方面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但是,所有這些法案都立足於 HMO 支持自由市場競爭的原則,並因此有助於在無需政府干預的情形下降低健康護理費用。  HMO 的數量在 1980 年代和 1990 年代早期穩定增長,並為越來越多的美國人提供保險。許多健康護理專家預測,本十年末,一半美國人將參加 HMO或類似方式的管理式護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