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村》(DB36/T 1757.2—2023)是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3年4月7日批准發布的省級地方標準,由江西省衛生健康監測評價中心等單位起草,自2023年10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屬於健康細胞建設規範系列第二部分,定義了以行政村為單元構建安全衛生環境、規範化健康服務和可持續運行機制的技術要求,涵蓋健康環境、健康服務、健康文化等六大維度建設指標。
標準要求健康村實現生活飲用水水質合格率100%、家庭醫生簽約覆蓋率不低於省均水平5%、健康自助檢測點配備率100%等具體指標,明確規定每兩月至少開展1次健康知識講座,並將文明健康行為納入村規民約。通過彭澤縣等地的省級健康縣區創建實踐,要求健康村建設比例不低於20%,並建立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運行機制。
該標準作為《江西省愛國衛生條例》的配套技術規範,被納入縣級以上政府推進健康江西建設的法定職責,形成從政策制定、財政保障到效果評估的全流程管理體系。
基本介紹
- 標準編號:DB36/T 1757.2—2023
- 發布日期:2023年4月7日
- 實施日期:2023年10月1日
- 歸口單位: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 起草單位:江西省衛生健康監測評價中心
- 適用範圍:江西省行政村健康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