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義復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偏義復指
  • 外文名:Partial meaning compound
  • 實質:漢語辭彙中的一種特殊的語法現象
  • 用於:漢語辭彙
  • 性質:語法
基本概況,例子,

基本概況

偏義復指,是指漢語辭彙中的一種特殊的語法現象,就是由兩個意義相近或相對的語素構成,意義偏其中一個語素上;而另一個語素只是作為陪襯,只有一個形式,只起到構詞的作用,相當於一塊化石,又叫化石語素。比如“動靜”偏指動。“捨得”,舍與得是一對詞,當它們組合在一起時,意義上是偏指向“舍”的。

例子

  1. 晉·陶淵明《桃花源記》:“忘路之遠近”中的“遠近”實指遠,“近”只是陪襯作用。
  2. 唐·杜甫《登岳陽樓》:“戎馬關山北,憑軒涕泗流。”中的“涕泗”實指眼淚,“泗”只是陪襯作用。
  3. 孔雀東南飛》便可白公姥(公姥:意義偏“姥”)
  4. 《孔雀東南飛》晝夜勤作息(作息:意義偏“作”)
  5. 《孔雀東南飛》我有親父兄(父兄:意義偏“兄”)
  6. 《孔雀東南飛》我有親父母(父母:意義偏“母”)
  7. 《孔雀東南飛》逼迫兼兄弟(兄弟:意義偏“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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