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唱第一案

真希望自“四川雙流”嚴查事件後,明星們能夠真正引以為戒, 自律自重,加入到抵制與拒絕假唱的行列中,為廣大觀眾同時也為自己的聲譽自覺真唱,以還一個乾淨的演出市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假唱第一案
  • 外文名:The first case of lip synching
  • 時間:2010年4月6日
  • 地點:四川省雙流縣
  • 人物方梓媛殷有璨
事件簡介,相關評論,

事件簡介

2010年4月6日,河南文化產業網訊,中國內地首例被執法部門查處的假唱案件塵埃落定。據《四川日報》報導,被相關部門查處並認定商業演出過程中假唱的演員方梓媛殷有璨,當日分別向四川省雙流縣文體局繳納2.5萬元罰款(報導稱罰款總額為5萬元,兩次繳清)。在2010年4月4日央視一套的《今日說法》欄目中,詳細披露該案的查處過程。

相關評論

前有周老虎, 後有三聚氰胺,造假之風無不滲透到了各個領域, 可謂無處不在, 害人不淺, 這些年, 假唱這個痼疾同樣早就為廣大觀眾所深惡痛絕,我們無法忍受演唱會、頒獎禮上貌似載歌載舞的明星有的實則假唱、欺騙的惡劣行為。不僅公眾不滿的呼聲高, 業內人士也不乏有抵制假唱的先鋒, 比如一貫提倡“真唱運動”炮轟假唱的崔健, 鄭鈞等, 可是, 儘管三令五申, 但還是屢禁不止, 時有發生, 自2009年10月1日文化部公布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後, 有關部門才真正加大了對假唱、假演奏的查處力度。近日一起被稱為國內首起“四川雙流”假唱案受到了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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