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房產管理局

偃師市房產管理局

市房產管理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主要履行政府房管職能,負責全市《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的頒發、商品房預售、房地產租賃、買賣、抵押、按揭、贈與、析產、繼承、交換、房地產經紀、評估、危房鑑定、物業管理、公房管理及住房保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偃師市房產管理局
  • 地點:偃師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公房管理科,產權產籍管理科,租賃管理科,評估抵押管理科,轉讓管理科,五分公司、安鑒辦,物業管理科,稽查大隊,村鎮管理科,中介管理科,廉租住房辦公室,

辦公室

負責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各辦公室的上通下達;負責起草局上報下發的各項檔案;負責組織召開各種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做好上級各種檔案的簽收、傳閱承辦和歸檔工作;負責局對外聯繫接待工作;負責局文印工作及印章的保管;負責局機關車輛的調配及管理;負責行政值班的安排和局機關的行政管理。

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資、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業人事、勞資統計及分析工作;管理本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參與勞動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職工管理;配合局黨建、共青團、統戰、工會、婦女、計畫生育等社會群團工作;負責軍轉幹部穩定工作;協助局領導搞好紀檢、監察、安全、信訪工作。

財務科

負責認真審核各種財會憑證,辦理經濟往來手續,正確核算收入和支出;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各種財務、資料統計,做好財務分析;及時結清帳目,做到帳實相符,日清月結;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保證現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公房管理科

負責對所屬公房租金和租賃保證金的收繳,確保國有資產不受損失;負責檢查公房房屋的完好程度,確保使用安全,對維修期間的停租、空租及時登記匯總上報;負責公有住房的來信來訪及住戶糾紛處理;負責對所屬公房檔案資料的管理和移交,並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產權產籍管理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產權產籍管理及測繪工作;負責辦理全市房屋產權的登記、統計工作;負責按工作標準、工作流程向檔案室移交工本資料;負責房地產檔案的保管、查閱工作。

租賃管理科

負責規範全市房地產租賃秩序,做好租賃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全市租賃服務費的徵收工作。

評估抵押管理科

負責受理全市房地產價格評估;負責全市房地產價格評估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抵押登記工作;負責按時統計,上報房地產抵押有關資料並歸類入檔。

轉讓管理科

負責全市二手房的上市交易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區內無開發資質單位所建商品房交易管理及轉讓費的徵收工作。

五分公司、安鑒辦

負責興隆街商住樓水、電等費用的收繳工作;負責五分公司管理費的收繳工作;負責五分公司工地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安全檢查、鑑定工作。

物業管理科

負責全市各物業公司的監督、指導、管理;負責全市物業糾紛的處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維修基金的徵收工作。

稽查大隊

負責全市商品房預售管理工作;負責有資質的開發公司轉讓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房地產違法案件的起訴、執行和糾紛的處理工作。

村鎮管理科

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區以外的轉讓及辦證工作;負責全市村鎮房地產登記管理及房地產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中介管理科

負責全市房地產中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非法中介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房地產買賣、租賃及居間代理工作。

廉租住房辦公室

負責全市低收入、低保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開展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申報、審查、確認、覆核、年檢及補貼發放工作;負責全市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申報、建設手續報批、工程建設等工作;負責爭取中央專項投資資金和中央專項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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