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商城遺址

偃師商城遺址

洛陽偃師商城遺址,為商代的遺址,夏商文化界標,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偃師商城遺址是一處商代早期二里崗文化時期的遺址,為商湯滅夏後所得,總面積約2平方公里。北靠邙山,南臨洛水。城址覆蓋在地面下1-4米。1983年春在配合基建工程中發現,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進行多次發掘。

根據“夏商周斷代工程”提供的系列測年數據,其始建年代被推定為約公元前1600年;偃師商城第三期早段的年代被推定為公元前1400年前後,則這座城址由興到廢經歷了約200年時間。

城址平面略呈長方形,南北長1700餘米,東西寬1215米~740米,包括大城、小城、宮城三重城垣。城址內發現有城門、道路、宮殿、居址等遺蹟,並出土大量石器、陶器、銅器、玉器等遺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偃師商城遺址
  • 占地面積:約2平方公里
  • 所屬國家:中國
  • 所屬城市:河南省洛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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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主詞條:商城遺址
偃師城西1公里、距二里頭遺址僅6公里的地方,考古學家發現了一座規模宏大的商朝早期城址,有學者認為這就是商朝早期的都城西亳。
並引用文獻稱商湯滅夏後,在斟鄩附近另建新都,是為西亳。《括地誌》云:河南偃師為西亳,帝嚳及湯所都,盤庚亦從都之。《水經注》:闞駰曰:“亳,本帝嚳之墟,在《禹貢》豫州河、洛之間,今河南偃師城西二十里屍鄉亭是也。

發掘歷史

偃師商城遺址坐落於洛陽盆地東部,現河南省偃師市區以西。遺址南臨洛河,北依邙山。城址西南距二里頭遺址約6公里,西距洛陽市約30公里;東距鄭州商城約110公里。
1983年春季,為配合首陽山電廠選址,在此鑽探發現該城並進行了試掘。是年秋季,開始對偃師商城進行有計畫的勘探和發掘,對城址的認識也不斷深入。
偃師商城遺址
1983年春夏對城址的勘探與試掘,確認了西、北、東三面城垣的位置、走向、長度及保存狀況;發現北城垣中部的城門及由此向南的大道;城外的東南側發現一水泊遺蹟。在城內南部發現三處大型夯土建築群。
1983年秋-1988年春:發現並發掘西二城門和東一城門,發掘西二城門內側墓地,於西二城門南側發現小城城垣,當時推斷為登城的“馬道”。確認Ⅰ號建築群為宮城,發掘了四、五、六號夯土建築基址(原編為五號宮殿上層、下層基址)。確認第Ⅱ、Ⅲ號建築群均有寬約2米左右的圍牆,實為兩處自成單元的小城,小城內有排列整齊的夯土基址。
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88年~1995年:新發現了環繞城垣的護城壕、南城垣和西一城門,發掘了西一城門及城門外的護城壕。南城垣的發現使偃師商城布局更為清晰。在城內中北部,發掘出一批中、小型房屋建築及大量生活遺存,推斷這裡系當時的一般居住區。大面積發掘位於城內西南角的第Ⅱ號建築群基址,推定為具有府庫性質的遺蹟。
1996年~2001年:為配合“夏商周斷代工程”進行了大規模的發掘。包括宮殿區西部的複查勘探,大城城垣東北隅和東城垣、壕的發掘,小城城垣的發掘,宮殿區數座夯土基址的發掘,宮殿區北部大灰溝(祭祀場)和池渠遺蹟的發掘等項目。一系列的田野工作,為建立該城址的考古編年序列,探究城址以及宮殿區的布局、建築結構及其演變過程,進一步探究該城的性質,提供了豐富系統的資料。
2007~2008年,發現並發掘了大城西垣北段的西三城門,以及西一城門外跨越護城壕的水道與橋樑遺蹟,確認了西垣中部的拐折現象。

文化分期

發掘者依據遺址自身的陶器編年序列,將偃師商城商文化遺存分為前後相繼的三個時期。第一、二期各分為兩段,第三期包括早、中、晚三段。
宮城部分宮城部分
第一期遺存的年代同鄭州商城二里崗下層文化一期和二里頭遺址二里頭文化第四期(至遲其晚段)遺存相當;
第二期相當於二里崗下層文化二期;
第三期早、中段相當於二里崗下層至上層遺存的過渡期至二里崗上層文化一期。第三期晚段相當鄭州二里崗上層文化二期(白家莊期)。
該城址經歷了由興至廢的全過程,其間的布局結構也隨時間的推移而有所變化。
第一期:偃師商城的始建和使用時期。主要遺蹟有早期宮城及其內的第一、二、四、七、八號夯土基址,宮城北部的祭祀場和小城城垣,第Ⅱ號建築群基址之下層建築以及位於城外東北部的青銅冶鑄作坊遺存。至本期晚段偃師商城已初具規模。
第二期:偃師商城繼續使用和大規模擴建時期。在小城基礎上修築了大城城垣,城址規模急劇擴大。宮城內的布局也發生了很大變化:第一、四、八號基址繼續使用;祭祀場進一步擴大;挖建了宮城北部的水池;宮城東部新建了六號基址(原《簡報》稱“五號下層宮殿”);宮城西側的二號基址向西擴展;宮城西垣之一部也相應西移;第Ⅱ號建築群在原基址上經過全面翻修、改建,形成該建築群中層基址。
第三期:偃師商城的衰敗、廢棄時期。本期早段是偃師商城由盛轉衰的過渡時期。大城城垣有修補跡象;第Ⅱ號建築群局部得到修繕;久已廢棄的小城北部城垣被夷為平地。宮城的格局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在六、七號基址上興建起規模更大的五、三號基址。宮城西側的院落和建築極有可能興建於此期,第I號建築群的範圍進一步擴大。與此同時,若干建築基址已廢毀,宮城北部的水池逐漸淤塞廢棄;陶器已開製作粗糙之風。
偃師商城商城遺址
進入第三期中段,宮城範圍內的建築基址和主要祭祀場以及第Ⅱ號建築群已基本廢毀。“另外,迄今未發現在第三期中段及其後新建的大型建築基址”。鑒於此,偃師商城作為都城的下限應是第三期早段,即二里崗上層一期或稍早。
第三期晚段的遺存很少,僅見零星灰坑。此時城址應已完全廢棄,淪為一般聚落。

地理位置

商代的商城遺址,位於中國中部河南洛陽的偃師市。

年代

上限不晚於前1550年,但絕對不到前1600年,下限大約在前1300年,其中大城始建年代約前1500年。此圖一期就是偃師商城小城的使用時間,二期和三期就是大城的使用時間。
偃師商城C14測年偃師商城C14測年

發掘年代

1983年。

遺址成就

1983年世界十七大發現之一。
1988年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簡介

偃師商城遺址是古代保留下來的一處未遭破壞的商代早期商遺址。1983年被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發現以來,引起了國內外學術界的普遍關注。國外學者將偃師商城遺址的發現,與19世紀德國考古學家謝里曼在小亞細亞發現的著名的特洛伊古城相提並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偃師商城遺址的發現列為1983年世界十七大發現之一。該遺址於1988年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偃師商城遺址位於今偃師市市區西部,北依邙山,南臨洛河,西距漢魏洛陽故城遺址10公里、西南距二里頭遺址約6公里,這一帶自古就是交通要道。自發現始,考古工作者已對其進行了20多次有計畫的考古發掘,現已證實該城址平面大體為“菜刀形”,南北長1700多米、東西“刀身”寬1200多米,“刀把”處寬740米,總面積近200萬平方米。
城牆遺址基本保存完整。城址內有大城、小城、宮城三重城垣。大城四周城牆均已發現,皆埋在今地表之下,殘高一般在1.5至3米左右;已發現城門多座,城外有護城河;小城位於大城內西南部,其西城牆、南城牆與大城西城牆、南城牆重合;宮城位於小城中央偏南。
宮城的中南部為宮殿建築遺址,大約占據了宮城的三分之二;大體分為東西兩區:東區大概主要為宗廟建築;西區為一座互相聯通的三進院落組成的宮殿建築群,它應是商王施政、處理國家大事的宮殿建築,即所謂“朝”,朝堂後面的建築則為“寢”。這種宮廟分離、前“朝”後“寢”的布局,對後世有深遠影響;宮城的北半部為御苑,是商
偃師商城遺址
王休閒遊樂的地方,御苑內有人工挖掘、並用自然石塊砌成的大型池塘,系我國考古發現的最早的引水造景工程。大城的中北部為普通居住區。
另外,偃師商城內的排水設施完備,排水溝、大渠、支渠一應俱全。在大城的北部,發現有制陶作坊、青銅器鑄造作坊、小型平房和地穴式建築,可見,當時的偃師商城應為“前朝後市”的布局結構。
偃師商城出土大量商代前期遺物,主要有陶器、骨器、石器、蚌器、銅器、玉器等,有相當多的器物是同時代、同類器物中的精品。
商朝的大型城址,已發現的有偃師商城、鄭州商城和安陽殷墟等幾處,而根據夏商周斷代工程的結論,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的時代基本相同或略有先後,經測定,始建年代在公元前1610年至公元前1560年之間。也就是說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基本為同時代所建,根據兩座城的大小和規模,為此,有學者提出了偃師商城為桐宮說。
據有關資料記載,和商城、商湯有關的湯陵,也稱湯王冢,位於偃師商城東北,“洛州偃師縣東六里”,即今偃師市山化鄉內邙山上藺窯村北。原有冢,冢前有碑,冢西有祭殿,今均已無存。近些年,當地進行了修復。伊尹墓位於商城遺址西,今新寨村(曾名阿衡鎮)附近。
而根據文獻記載,桐宮是一座商湯墓旁祭祀商湯的廟宮,也是伊尹放太甲的處所。

遺址性質

根據偃師商城的城牆、城門、宮殿建築基址發掘的地層來判斷,其年代屬於商代二里崗期,為早商城址。
關於偃師商城的性質,學術界的看法不一致,主要有兩種觀點:第一種認為偃師商城是商湯所都的西亳;另一種意見認為,它是商初伊尹放逐太甲桐宮,或者是早商時期商王的離宮。
偃師商城太甲桐宮說認為偃師商城為早商城址,但這座城不是成湯所都的西亳,而是伊尹放太甲的桐宮,這在古文獻中同樣可以找到佐證,支持這一學說的學者認為,偃師一帶是夏王朝的中心區,二里頭遺址為夏代都邑,成湯並沒有在夏墟上建立都城,而是商人滅夏之後在這裡建立的一座軍事重鎮,用來鞏固商初的西部邊防並鎮壓夏人的叛亂,因此可以稱為商王朝的別都,但無文獻記載來支撐這一學說。
偃師商城湯都西亳說認為偃師商城的時代屬於商代二里崗期,即早商,同時依據文獻有關湯都西亳的記載,認為偃師商城的位置與西亳的地望相符合。但由於與同時期的鄭州商城相比,偃師商城規模顯然過小,而最為關鍵的是鄭州商城出土的東周陶文上有“亳”字等文物證明鄭州商城在先秦時期曾稱亳,因此,除非當時有兩都,否則偃師商城西亳說在考古上論據並不充分。
1983年發現了偃師商城(最初稱“屍鄉溝商城”),由此鄭亳說與西亳說上升到了第二階段的爭論高潮。鄭毫說的觀點基本未變,只是將偃師商城的年代和性質確定為晚於鄭州商城的太甲所放“桐宮”;西亳說的觀點有較大的變化,認為二里頭遺址是夏代晚期都邑,偃師商城為商湯所都“西亳”,偃師商城是夏、商王朝交替之界標。堅持原觀點的學者,我們稱其為“舊西毫說”。1998年5月,斷代工程正式啟動後,鄭亳說與西亳說又進行了新一輪的爭論。迄今為止,雙方始終各持己見,爭論不下。2005年10月金秋時節,在中國河南省偃師市“中國·二里頭遺址與二里頭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仇士華等測年專家對鄭州商城的建城年代,給出了不到公元前1500年的結論。
偃師商城第一期碳14測年為公元前1600年,而商代的始年也為公元前1600年,因此,偃師商城可以作為夏商兩代分界的界標。這樣可以清楚看出,二里頭遺址的第一期至第三期包含在夏年之內,是夏代中晚期的都城斟鄩。根據最新碳14測年數據鄭州商城為公元前1509-前1465年。所以從文獻記載,考古資料、碳14測年數據得出的結論,商湯建國以後在“下洛之陽”新建的亳都(即西亳)是在偃師屍鄉溝商城而不在鄭州商城。

研究意義

偃師商城是夏商時期布局結構最清楚的都城遺址,它的發現為夏文化和商文化的分界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證據。
第一,偃師商城是研究我國古代城市發展的重要資料。它是發現的最早的具有真正規模的城址,偃師商城僅殘存面積就達到了200萬平方米,而且偃師商城的形製成為歷代遵循的都城規劃形式。
第二,偃師商城的發現對於探索夏文化有推動作用,偃師商城的年代早於商代前期的二里岡文化,因此在年代上它更於夏,商是在滅夏之後建立起的奴隸制國家,《論語》:“殷因於夏禮”,由此可見夏王朝的許多傳統可能被商繼承,那么在考古學文化特徵上,年代越接近於夏的商文化遺址與夏的關係越密切,由此推知,對偃師商城的研究可以縮短我們對夏文化的認識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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