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民錢

借民錢指的是南朝劉宋時政府的征借。宋元嘉二十七年 (公元450年) ,由於北魏大舉進攻,宋文帝因軍費不足,令“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獻金帛等物,以助國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獻私財至數十萬者……揚、南徐、袞、江四洲富有之民,家資滿五十萬,僧尼錢二十萬者,並四分換一,過此率計,事息即還。” (《宋書》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借民錢
  • 發生朝代:南朝劉宋時期
雖規定向富民征借,實際上窮人也要負擔。史載: 征借民錢,“深賦厚斂,天下騷動”。借民錢名為征借,實為變相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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