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閣案

倒閣案

據台灣“憲法”,“倒閣案”要過關只要一半以上的“立委”同意,比罷免容易。不過,“倒閣”的政治效應卻是非常複雜。“倒閣”通過後,“總統”可以選擇撤換“閣揆”,也可以解散“國會”,這時“國會”就必須改選,但新制度的選區還未劃分,選戰提前開打,情勢勢必更加混亂。

2013年10月15日上午,台灣“立法院”進行“倒閣案”記名投票表決,11時22分完成藍綠“立委”投票。投票結果,國民黨“立委”65票加上無黨籍“立委”陳雪生,及無盟“立委”高金素梅的支持,最後以67票對上在野黨的45票,民進黨提案未過半數,藍營成功封殺“倒閣案”。

這次“倒閣案”未過,“立法院”1年內不得再對江宜樺提“倒閣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倒閣案
  • 時間:2013年10月11日
  • 主要人物:江宜樺
  • 地點:台灣
法律規定,投票表決,職權部門,會議發展,評價,

法律規定

台灣有關“法律”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聯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案)。
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如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長”應於10天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當局領導人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根據台灣“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倒閣案”要通過,須經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

投票表決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2013年10月11日上午正式提出對“行政院長”江宜樺的不信任案,也就是俗稱的“倒閣案”。“倒閣案”由包括民進黨團“立法院”總召柯建銘在內的43名“立委”連署提出,涵蓋了民進黨和“台聯黨”的所有“立委”。
11時27分,“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報告院會,這是本院第三次,也是本屆第二次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處理不信任案,為確定相關處理程式休息協商。”
11時58分,王金平宣布,協商未獲共識,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處理“倒閣案”,將在14日11時30分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並於15日9時在“立法院”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不信任案。
王金平當天表示,如果“倒閣案”不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沒有理由再抵制“行政院長”江宜樺進行施政報告。

職權部門

“立法院”現有112席“立委”,不信任案若要通過,至少需57席“立委”贊成。到2013年10月為止,中國國民黨有65席“立委”,民進黨40席、親民黨2席、“台灣團結聯盟”3席、無黨團結聯盟1席、無黨籍1席。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不信任案於審查前,聯署人得撤回聯署,未聯署人亦得參加聯署,提案人撤回原提案須經聯署人同意。前項不信任案經宣告審查後,提案人及聯署人均不得撤回提案或聯署。審查時如不足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聯署者,該不信任案視為撤回。

會議發展

2013年10月15日,民進黨發動的“倒閣”案慘敗,國民黨“立委”士氣大振,國民黨黨秘書長曾永權、大小黨鞭林鴻池、林德福歡欣鼓舞地在議場內手拉手,高喊“江宜樺上台報告、蘇貞昌辭職下台”口號,場內的藍營“立委”也高聲附和,抨擊蘇貞昌發動的“倒閣”案沒有過關,等同投下對江宜樺的信任案。

評價

親蔡英文的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羅致政:從結果論來看,這次“倒閣”案的推動,絕對是一個錯失時機、誤判情勢政治決定。
前民進黨“立委”王幸男:九月台灣政治風波爆發後,民進黨立法機構黨團總召柯建銘配合蘇貞昌,扮演黨決策的重要角色;問題是,柯建銘個人在外頭的恩怨情仇太多,光是應付個人利益,就無暇處理全黨利益。未來民進黨若繼續讓“萬年總召”柯建銘主導黨團,不儘速進行新陳代謝,這真的會是民進黨的墮落。
柯建銘:能理解黨內同志面對混亂局勢有不同意見、會緊張,這陣子壓力也很大。2013年10月15日的會議中也數度向大家道歉,表示各種批評“我全部虛心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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