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救生設備

個人救生設備

對於身處船上的人員在需要時為他們提供個人救生設備(personal survival equipment)。它們包括:救生圈救生衣、救生服和保溫用具等。個人救生設備的種類和最低數量也是有規定的。它們保存在人員集中的區域。補充使用的個人救生設備必須保存在其他位置上,例如供駕駛台上航行值班人員使用的救生背心。新上船的船員需要進行個人救生設備存放位置方面的培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救生設備
  • 外文名:personal survival equipment
  • 作用:船員緊急救生用
  • 類型:救生圈、救生衣等
  • 一級學科:工程技術
  • 二級學科:船舶術語
救生圈,電池式自亮浮燈,電石自亮浮燈,救生衣,救生服和保溫用具,

救生圈

救生圈(圖1)是供落水人員套於腋下,能在水中提供浮力的環狀浮體。圖1(b)是兜帶式救生圈,可將人員吊送過舷或用引繩拉動從水面引渡。
圖1圖1
救生圈是以泡沫塑膠或經驗船部門同意的等效浮材製成的,外面包帆布或塑膠,塗上醒目的顏色。救生圈四周應有合成纖維製成的把手索,長度約為救生圈外徑的4倍。
為了清楚地指示救生圈位置,應按航區的使用規定,配備自亮浮燈和煙霧信號。最常用的自亮浮燈為電池式的和電石式的兩種。

電池式自亮浮燈

電池式自亮浮燈的結構見圖2。圓筒內裝4~6節乾電池和一個水銀開關。水銀開關是用塑膠製成的密封瓶子,內盛半瓶水銀,瓶底插入兩根導線。自亮浮燈用繩子系在救生圈邊,平時倒置於船舷夾架上,因水銀開關倒置而不導電,投入水中後,筒身由於底部有附重而直立正浮於水中,水銀開關接通後使燈發光。
圖2圖2

電石自亮浮燈

電石自亮浮燈是在銅皮或鍍鋅的鐵皮罐內,裝上磷化鈣和碳化鈣,中央有一根拉棒。當拉棒被打開後,圓筒有了開口,海水浸入後,罐內的磷化鈣遇水燃燒,並由碳化鈣繼續供給電石(乙炔)氣,使罐頂產生連續火焰,光度應不小於燭光,並需維持45 min的燃燒時間。圖3是海水電石式自亮浮燈。
圖3圖3
救生圈的浮力應能在淡水中支持至少14.5 kg鐵塊達24 h。其強度應保證在10 m高處投水試驗不應有損壞或永久變形。
救生圈應放在各層甲板兩側易於取用的地方,平時應保持應急可投擲狀態,不可以任何方式永久固牢。

救生衣

救生衣是供落水人穿著後,在水中能提供浮力以承托落水人員的背心狀救生用具,見圖4。按製造材料的不同救生衣可分為木棉、軟木、塑膠、充氣救生衣;按式樣可分為雙浮袋式、四浮袋式、背心式等多種;按用途的不同可分為作業用、兒童用、成人用、成人兒童兩用等多種。
圖4圖4
對救生衣的基本要求是:其構造應防止可能穿錯而引起危險;當穿著救生衣在水中失去知覺或不做動作時,不會因頭前俯使臉部淹沒水中;通過試驗在淡水中能支持7.5 kg鐵塊歷時24 h不會沉沒;穿救生衣時,人應能轉動身體至安全漂浮位置。
船上人員每人均應配有一種救生衣。客船上還應附加船上總人數的5%。平時存放於明顯易見且容易取出的處所。
充氣救生衣應有兩個獨立的充氣室,兩氣室中任意一個充氣時,都應符合上述的浮力要求,並能利用機械或人力方便地向內充氣。

救生服和保溫用具

救生服是一種新型的救生用具,是一種能減少落水人員體熱損失的保護服。用自然保溫材料製成的救生服能提供足夠的熱保護,使穿著者在水溫為0~2℃的平靜流通水中歷時6 h後,體溫降低不超過2℃。用非自然保溫材料製成的救生服應連同保暖衣服一起穿著。它也能提供相當的熱保護,使穿著者在水溫為5℃的平靜流通水中,歷時1 h後,體溫降低不超過1℃。救生服能使穿著者的雙手也受到保護,使其在5℃的水中,浸泡1h後仍能拿起鉛筆寫字。
救生服應由防水材料製成,並能在無幫助的情況下,在2 min內將它拆包並穿好。救生服應能遮蓋除臉部以外的整個身體,包括雙手。救生服應在被火完全包圍2 s後,不致燃燒或熔化。救生服應能從高度不小於4.5 m處跳進水中後,不致有過分的水進入其內。目前設計的救生服有兩種:一種由浮力材料製成,另一種由無浮力材料製成。前一種救生服還必須符合救生衣的有關要求;而後一種救生服在穿著時必須加穿救生衣。救生衣應穿在救生服的外面。
除救生服外,還有一種用於包裹人員使他減少體溫損失的保溫用具,習慣稱為保溫袋。保溫用具應採用熱導率小於0.25w/(m·K)的防水材料製造。它能遮蓋臉部外的整個身體;能在救生艇筏中,在無人幫助情況下將其拆包並容易穿著;如保溫用具妨礙游泳,則能使穿著者2 min內在水中把它脫掉;在氣溫-30~+20℃範圍內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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