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糧食局

根據《中共信陽市委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信發〔2010〕2號),設立信陽市糧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不再保留信陽市糧食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陽市糧食局
  • 建立時間:2010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機構:8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全市糧食流通體制、地方糧油儲備管理體制、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方案及管理規章,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糧食流通和地方糧油儲備中長期規劃、糧油總量平衡、巨觀調控和進出口計畫;承擔糧油監測預警、應急和市級儲備糧油行政管理責任;研究提出糧食最低收購價、動用市級儲備糧油的原則和建議。
(三)負責全市糧油收購資格的核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政策性糧食購銷工作;指導全市軍糧供應和糧食產銷合作活動;研究擬訂市級儲備糧油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計畫;審批市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
(四)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監督檢查《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市級儲備糧油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情況;監督檢查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
(五)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市場體系建設和科技進步、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工作、制定全市糧油加工業發展規劃;指導糧油加工行業管理和質量、計量、標準管理、監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糧油商品生產經營中的假冒偽劣行為。
(六)指導行業利用外資、引進技術設備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制定全市糧油倉儲、加工等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和技術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糧食流通設施市級投資項目。
(七)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務、會計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負責市糧食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管市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
(八)擬訂並監督執行全市糧食流通和市級儲備糧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擬訂糧油質量標準、檢驗制度及有關技術規範,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
(九)指導全市糧食產業化經營、多種經營、連鎖經營、“三產”發展、主食廚房工程、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糧食職工再就業工作。
(十)負責全市糧食行業職業道德教育、政風行風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歸口管理市糧食行業協會及各類專業協會等社團組織。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糧食系統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
(十三)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糧食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務信息化辦公室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宣傳、信息、督查、安全保密、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方面的職責,開展本單位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管理和內容保障工作;承擔局機關政務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政務信息使用、利用和實時更新情況;利用網路平台,推進辦公現代化,2010年年底前實現無紙化辦公。
(二)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三)計畫調控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糧油流通統計制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物流體系建設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總量計畫建議;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收購、銷售計畫和動用的建議;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組織軍糧等政策性糧食供應,組織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批發市場交易活動和糧食產銷合作。
(四)儲備儲運科
審批市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審批市級儲備糧代儲資格;審核中央儲備糧代儲企業資格;制定全市糧油儲存、運輸管理技術規範,制定市級糧油倉庫及儲備糧油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糧食儲備庫管理體系建設和糧食防汛工作;制定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糧油倉儲設施發展規劃、布局;指導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財務會計科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稅收、信貸政策;參與國家政策性糧食業務收購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糧食財務掛賬的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參與糧食風險基金的測算、管理、監督使用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糧食系統扭虧增盈、會計基礎工作、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部門預算及有關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
(六)行業發展科
制定全市糧油加工業發展規劃及糧油加工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糧油加工行業管理和設施建設;指導全市糧食行業科技進步、技術創新、質量、計量、標準管理、監督工作;指導行業利用外資、引進技術設備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全市糧食產業化經營、多種經營、“三產”發展和職工再就業工作;指導全市糧食職業道德教育、政風行風建設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歸口管理市糧食行業協會等各類社團組織。
(七)政策法規科(掛監督檢查科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提出糧食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以及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負責全市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管理和核查工作;擬訂糧食質量標準、檢驗制度及有關技術規範等;組織起草全市糧食流通和市級儲備糧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及有關政策;負責全市糧食行業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制定依法治理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全社會糧食收購、銷售、儲存、運輸、質量標準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及高店飼料廠籌建處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計畫生育工作。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