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郡

一,南朝永定三年(559),置信安郡,治信安縣(衢州市區),領信安、定陽2縣,隸縉州。隋大業三年(607)廢信安郡,
二,隋大業三年(607)以端州改置。治高要縣(今廣東肇慶市)。轄境相當今廣東肇慶、德慶、雲浮、新興等市、縣及陽春縣北部地。唐武德五年(622))復為端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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