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會

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會,1921年3月8—16日在莫斯科召開。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代表七百十七名,列席代表四百十八名,代表七十萬黨員。會議議程:黨中央總結報告,黨的統一問題,工會問題,民族問題,糧食稅製取代餘糧徵集制的問題和黨的建設。列寧作了中央政治報告。大會審查了糧食稅問題,由戰時共產主義向新經濟政策過渡問題和工農兩大階級相互關係問題。大會認為新經濟政策旨在鞏固工農聯盟和無產階級專政,使國家沿社會主義方向發展。允許在一定範圍內,在無產階級國家保持決定地位的情況下發展資本主義。社會主義成份同資本主義成份鬥爭並戰勝它,消滅剝削階級,建成社會主義。大會總結工會問題的爭論,通過列寧等提出的《十人綱領》,並通過決議,批判以工人反對派為代表的工團主義和無政府主義傾向。在黨的統一問題上,中央號召結束派別活動,提出黨內禁止有派別。會議期間有近三百名代表前往喀琅施塔得,以協助紅軍鎮壓當時發生的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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