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依蘭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依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簡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調整組建
  • 正式成立:2011年3月
  • 人社局:縣政府的工作部署
地理位置,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地理位置

依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機構簡介

依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原縣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調整組建,於2011年3月正式成立。作為承載民生事業建設光榮使命的職能部門,人社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構建和諧社會,切實解決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在強化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強化人力資源開發、促進充分就業和為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強化政策落實,全力保障和維護職工民眾利益等方面作出了積極貢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縣政府規劃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全縣統一規範的人才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制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管理和指導技工教育工作;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制定街道(鄉鎮)、社區基層就業工作發展規劃,健全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公益性崗位開發機制,指導基層工作體系建設;組織制定創業促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統籌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組織制定有關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負責就業、失業、有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對基金的預防、調節和控制工作,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與離退休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制定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協調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九)組織執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辦法;管理全縣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制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的辦法;制定勞動預備制度的實施辦法。
(十)擬訂全縣有關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和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及農村養老保險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全縣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統籌、收繳、支付、管理、運營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負責全縣企業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擬訂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辦法,審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醫療保險業務資格。
(十一)負責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管理工作;檢查監督企業執行《勞動法》、《勞動契約法》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障方面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三)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四)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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