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假“驗身”門

例假“驗身”門是指廣東東莞市大朗一沐足城女技師來例假,欲請假休息,卻被沐足培訓師傅脫褲檢查。事發後,女技師羞愧難當,當場就哭了,並於第二日提交辭職信,卻被沐足城扣留了一個月工資。

女技師請例假被逼脫褲“驗身”,侮辱了女技師的人格,“脫褲檢查”與“如廁計時”,

女技師請例假被逼脫褲“驗身”

東莞市大朗一沐足城女技師來例假,欲請假休息,卻被沐足培訓師傅脫褲檢查。事發後,女技師羞愧難當,當場就哭了,並於第二日提交辭職信,卻被沐足城扣留了一個月工資。
  小肖的工作證和辭職信
小肖的工作證和辭職信小肖的工作證和辭職信
在日益邁向文明與法治的社會中發生如此荒謬的事情,豈能不令人倍感錯愕?這名女技師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狀告沐足城的侮辱行為和違法舉動,從而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可是,對於一個弱女子而言,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仍然面臨許多現實困難,既需要專業人士的幫助,也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作出最終的權衡與決定。確定無疑的是,我們大多數人要么“遠水解不了近渴”,要么愛莫能助。
擱置法律層面的討論,女技師請例假被逼脫褲“驗身”,不僅鞭撻著每個人的神經痛點,而且也影射出一些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燈火輝煌的城市裡,城市人行色匆匆的背影后,包括女技師在內的弱勢群體並不鮮見。他們以稍顯卑微的方式出現,卻以小草的生命力頑強存在著;他們就在我們身邊,但招致的往往是不屑甚至是鄙視的眼光;他們如同我們一樣也是公民,享有同等權利,但他們的權利並未得到充分尊重與彰顯;他們日夜勞作於城市的每個角落,可城市溫暖懷抱並未真正向他們“敞開”,甚至連“邊緣化”的資格和空間也沒有為他們預留……
誠然,動輒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對別人指手畫腳也只會把自己拋入“虛無”,但正如有人所說的:“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並不是看這個社會對強者的態度,而是要看對弱者的態度。”相較於向強者獻媚的社會,尊重弱者的社會應該是更加文明的社會,因為對弱者的態度更容易看出個體、企業和社會的品格。更何況,“弱者的幸福”經常被當作社會文明的一桿標尺。
女技師請例假被逼脫褲“驗身”,既是文明社會之痛,也是社會文明不可承受之重。它以一種極端方式提醒我們,在現代文明的進程里,仍然存在背離文明的灰暗面。和諧社會的構建,必須進一步提升關懷弱者、保護弱者的意識與力度,高高抬起弱勢群體的生命權、人格權乃至“天賦人權”,保證他們能幸福而尊嚴地活著。

侮辱了女技師的人格

事發大朗某沐足城 律師稱此舉侮辱了技師的人格
小肖在大朗某沐足城做技師,因為痛經想請假,但沐足城技師師傅卻要她脫掉褲子進行檢查,看是否屬實。
小肖被迫脫掉褲子,淚灑當場,之後3天都沒再上班。“太過分了,這是侮辱人格!”隨後,小肖怒而辭職。但沐足城要求她買斷45個工時,才接受其辭職為其結算工資,這更讓她無法接受。
律師表示,師傅要求小肖脫褲檢查的行為違法,並且已經侵犯了小肖的人身權利,小肖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小肖:被逼脫褲羞愧難當
說起當日不堪的一幕,小肖仍十分傷心。她說,8月26日晚,因為來例假,她感覺肚子疼痛難忍,於是找經理請假,並表示買斷當日剩餘工時,希望能提前走。
可是等她交完錢準備下班時,沐足培訓師傅卻對她說她還不能走,要證實她是否真的來了例假,按要求她脫掉褲子讓師傅檢查。
小肖說,當時雖然覺得無法接受,但是她還是被迫脫掉了褲子。“我當時只穿了工作服,裙子和底褲是連在一起的。”小肖說,她連底褲都脫下了,羞愧難當,當場就哭了。“太讓人難堪了,真不知道怎么會有這樣的規定。”她說。
她說,自己後來也找了經理反映此事,但是經理卻默許此行為,她雖然感到委屈但也投訴無門。
小肖說,這次經歷讓她十分難受,因為當時還有一名男性員工聽到了她被要求脫褲的對話,這讓她覺得沒臉見人,第二天沒去上班,並提交了辭職信。而經理說她要買夠45個工時才能辭職,沐足城才能為其結算工資。
“45個鐘約為1800元,買夠45個工時,我這個月差不多算白做了。”小肖說,因此她沒有答應。接下來的3天,她一直和經理交涉,但對方表示“沒得商量”。後來,她覺得拖下去不是辦法,提出去上班,可經理說,她有3天沒上班,要先買夠3天的工時,才可以繼續上班。於是事情就這么僵著。
經理:脫褲檢查是工作需要
昨日,記者就該事採訪了沐足城蔡經理。他解釋說,脫褲檢查是工作需要,因為當時小肖請假少買一個工時,因此必須證實她是否說謊。“這裡對每個人都是一樣的,不單是針對她一個,這樣才公平。”蔡經理說。
律師說法:師傅要求小脫褲檢查違法
廣東今久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成遠表示,沐足城師傅要求小肖脫褲檢查是侮辱他人人格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小肖的人身權利,小肖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脫褲檢查”與“如廁計時”

東莞大朗一沐足城女技師來“例假”,請假休息,卻被培訓師傅脫褲檢查。事後,女技師羞愧難當,當場就哭了,並於次日提交辭職信,卻被沐足城扣留一個月工資。沐足城經理說,它們對每個女技師都同等對待,請“例假”一律需脫褲檢查。(08-30《廣州日報》)  好一個“對每個女技師都同等對待”!好一個“請‘例假’一律需脫褲檢查”!只是試翻看《勞動法》,其中哪一款哪一條有此怪異規定?會允許廠家這般瞎折騰、胡亂來?“一律需脫褲檢查”之語,活畫出了沐足城管理者的狂妄霸道,無恥至極。  由此“脫褲檢查”,想及前些時的“如廁計時”。也是在東莞,也是大朗一企業,打著企業管理的名義,竟在工人如廁時間上做起了文章。單看規定,也是那么的冠冕堂皇:員工上廁所必須向保全登記,限定員工每月上廁所時間不得超過260分鐘,逾時將扣工資。可事實上,看似一視同仁,公平合理的背後,是對工人尊嚴、權益的侵犯,是地地道道的霸王條款。  離奇“法規”競相出台,一方面是當事廠家管理方的或無知,或狂妄;一方面,則是當地相關職能部門的視而不見,充耳不聞。而其背後,又何嘗沒有地方政府的過於偏袒、溺愛?只是在追求GDP,在助推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別忽略了工人權益的保護,別踐踏了國家法律法規,別讓企業文化畸形發展慘不忍睹。顯然,對此“脫褲檢查”的怪異規定,職能部門應給以叫停,並以點帶面,做好轄區內相關企業的督促與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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