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教學

作文教學是語文教學的組成部分。各級學校的語文教學都有這項內容,但要求不完全一樣。國小以學寫記敘文為主,也要學寫常用的套用文。練習把自己親身經歷的事情或把自己看到、聽到、想到的內容,用恰當的語言文字表達出來。既要培養學生用詞造句、連句成段、連段成篇的能力,又要培養學生觀察事物、分析事物的能力。這兩種能力從一年級起就要注意培養,從說到寫, 由易到難,循序漸進。要求學生逐步做到:有具體內容,有真情實感,有中心,有條理,有重點,展開想像,注意用詞造句,寫完以後要修改。

國小階段的作文,既要放手讓學生去寫,又要嚴格指導。要從內容入手,有目的有計畫地組織學生接觸自然,接觸社會,指導學生留心觀察和分析周圍事物, 養成觀察和思考的習慣。作文訓練的方式應當靈活多樣。要以學生熟悉的生活為題材,提出作文的範圍和要求。中學作文教學要求著重進行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套用文的寫作訓練。在國中階段,要求能寫記敘、說明、議論的文章,做到中心明確,內容具體,條理清楚,語句通順,書寫清晰,不寫錯別字,正確使用標點符號。高中階段,要求能寫比較複雜的記敘、議論的文章和一般的說明文,做到中心突出,內容充實,結構完整,語句流暢。在作文教學中,要指導學生觀察事物,積累材料,啟發他們下筆之前想好寫什麼和怎么寫。作文的方式可較國小階段更多樣化,有命題作文、自擬題目作文、根據材料作文,還有縮寫、改寫、擴寫等,可根據教學需要選用。參見“作文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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