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遠螢

余遠螢,男,1964年出生,2013年49歲,台灣桃園縣人。2009年至2011年,余遠螢夥同他人,以到廣西南寧參加“資本運作”為名,以高額獎金為誘餌,誘騙台灣民眾到廣西南寧從事傳銷活動,系團伙首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余遠螢
  • 出生地:台灣桃園縣
  • 出生日期:1964年
  • 性別:男
簡介,相關,

簡介

2011年6月9日,台灣警方對余進行通緝。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對余進行通緝。接到台灣方面的執法協作請求後,公安部立即部署廣西公安廳和南寧市公安局開展緝捕工作。廣西警方多警種配合,於2013年3月20日在廣西南寧將其抓獲。經審訊,余遠螢對誘騙傳銷犯罪的事實供認不諱。
2013年4月2日下午15時35分,廣西南寧警方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定》的要求,已按有關程式將其移交台灣警方做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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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西公安機關介紹,近年來,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全區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區內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會同有關職能部門,連續開展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偵破了一大批重特大傳銷犯罪案件,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但受不法利益驅使,近年來,一些台灣不法分子假借廣西實施北部灣開發、建立東協自由貿易區戰略名義,歪曲相關開發開放政策,肆意編造謊言,以旅遊為名組織台灣民眾到廣西南寧,通過集中居住、安排“考察、看環境、講課”等方式進行“洗腦”,誘騙台灣民眾參加所謂的“連鎖銷售”、“純資本運作”等傳銷違法犯罪活動,並多通過在台灣開立的賬戶收取傳銷資金。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2年8月,涉嫌到南寧參與傳銷的台灣民眾達數百名。根據台灣警方通報,其警方熱線在同年1至9月間也接到台灣民眾大量諮詢、舉報。對此,公安部和廣西自治區黨委政府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切實保護兩岸民眾合法權益。廣西公安機關積極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和重點打擊整治,並在台灣警方的大力協助下,先後成功破獲了台灣人華若蓁、周士傑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等案件。
2012年10月,在公安部協調下,台灣相關部門執法人員到廣西,與廣西自治區公安廳等部門就合作打擊傳銷違法犯罪進行專題會商,並初步達成合作共識。會後,公安部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定》,就廣西涉台傳銷犯罪問題與台灣警方建立了個案聯繫機制,統籌開展情報信息交換及合作協查、偵辦等工作。機制建立以來,兩岸警方協作更加密切和順暢,此次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余遠螢,既是該機制的效能得到有效發揮的成功範例,也是對兩岸警方合作打擊專門領域犯罪的有力推動。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傳銷是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危害社會和諧穩定的“毒瘤”。公安機關一貫高度重視打擊傳銷犯罪,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通過專項打擊、集中整治等有效形式,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為遏制涉台傳銷犯罪的發展蔓延,大陸公安機關將加強與台灣警方的執法合作,繼續加大打擊防範力度,努力為服務兩岸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民眾利益作出更大貢獻。公安機關也提醒廣大民眾,對以“連鎖銷售”、“純資本運作”、“北部灣開發”、“1040工程”等為名,以要求加入人員繳納一定數額“入門費”並繼續發展下線人員方式騙取財物的傳銷犯罪活動,要切實提高警惕,增強防範意識,不被所謂的高額回報所誘惑,嚴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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