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東(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原副局長)

何永東(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原副局長)

何永東,男,1968年8月出生,漢族,廣東省興寧市人,大學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副局長。

2018年2月,因嚴重違紀違法,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永東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省興寧市
  • 出生日期:1968年8月
  • 性別:男
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履歷

1988年起在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工作
1996年11月至2006年8月任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2006年8月起任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刑偵工作。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副局長何永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2月,日前,梅州市紀委監委指定梅州市五華縣紀委監委對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原副局長何永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何永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工作紀律,在案件辦理中為他人說情打招呼,干預司法辦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梁義章及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送款,涉嫌受賄犯罪;身為司法工作人員,採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到較輕的追訴,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何永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執法犯法,充當梁義章涉黑涉惡團伙“保護傘”,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何永東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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