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超群

伏超群,葵涌辦事處規劃土地監察二中隊原隊長。

2014年12月9日,涉入壩光拆遷腐敗窩案的伏超群,一審被龍崗區人民法院判處受賄罪名成立,獲得有期徒刑十年。

違法事實,審判結果,

違法事實

根據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吳小強為了獲得拆遷補償款,以香港人黃某穩的名義購買了大鵬新區葵涌“精細化工”產業園拆遷範圍內的深圳市金田園水產種苗有限公司內一處廠房。
此後他找到譚巧雄和伏超群幫忙,要求監察大隊將該廠房作為住宅予以違規確權徵收。在兩人的應允幫助下,廠房按照住宅進行確權,吳小強也獲得了高額補償。隨後2012年上半年,吳小強再用同樣的方法對位於橫山村的一處住宅進行確權,得到高額補償。兩次事件中,吳小強分別給予伏超群11萬元、12萬元好處費,伏超群兩次均分給上級譚巧雄6萬元。
深圳市紀委2013年11月27日在伏超群辦公室內將其帶走調查。根據伏超群提供的線索,於次日將譚巧雄從辦公室帶走調查。

審判結果

此案2014年12月8日由龍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兩人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兩人在案發後均退回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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