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村村(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三江鄉下轄行政村)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伍村村是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三江鄉下轄的行政村,地處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與南康區交界區域,存在行政區劃交叉管轄現象。該村在法治建設中表現突出,2021年被列為'法治帶頭人'培養樣板村。村內設有股份經濟合作社,承擔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生產服務職能。土地管理方面,2020年至2024年間多次參與城市建設用地徵收項目,涉及城鎮道路、公園綠地等規劃用途。人文建設方面,村民伍明明長期照料患病母親的事跡被列為典型孝道案例,村內還有個體工商戶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基礎設施建設層面,2009年曾實施扶貧重點村公路修建和教育扶貧項目。

基本介紹

  • 所屬地區:江西省贛州市
  • 行政區類別:行政村
  • 地理位置:三江鄉中部
  • 現任領導:伍復托(村委會法定代表人) 
  • 經濟組織:伍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法治建設:"法治帶頭人"培養示範村 
行政區劃沿革,經濟發展,社會事業,土地管理,組織機構,典型人物,

行政區劃沿革

根據現有資料顯示,該村在行政區劃上存在雙重歸屬描述:既有'南康區三江鄉'的表述,也存在'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江鄉'的記載。資料[6]顯示該村在2024年屬於三江鎮,可能涉及行政區劃調整。村委會法定註冊地址仍標註為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顯示其行政隸屬關係的複雜性。

經濟發展

村集體於2020年8月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註冊資金5萬元,法定代表人為伍復托。該組織主要承擔集體資產管理、資源開發利用等職能。截至2024年,村內登記有個體工商戶南康市三江鄉伍村村復蓉副食店,由村民伍復蓉自2012年持續經營。土地徵收方面,2020年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設用地涉及該村土地徵收,補償標準執行江西省統一年產值標準,2024年城中村改造項目再次將其納入徵收範圍。

社會事業

2009年扶貧攻堅期間,該村實施兩大民生工程:投資11.48萬元修建2公里通組水泥公路,申請0.52萬元專項資金用於貧困戶中專生培養。2021年成為法治建設示範點,培養20名"法律明白人"骨幹,累計開展法治宣傳20餘次,化解矛盾糾紛9件。孝道文化建設方面,村民伍明明自2017年起辭工返鄉,專職護理癱瘓母親,其事跡被納入政府工作動態宣傳案例。

土地管理

作為城市規劃拓展區,該村土地被多次徵用:
  1. 2020年第十六批次徵收土地279.31畝,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政策包含社保保障和預留用地指標
  2. 2024年城中村改造項目擬徵收土地用途包含工業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明確禁止搶建搶種行為
  3. 徵收地塊地類認定以專業測繪結果為準,補償標準依據贛市府辦字〔2020〕13號檔案執行

組織機構

村委會法定代表人為伍復托,其任職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登記備案。集體經濟組織與村委會存在人事交叉,股份經濟合作社由伍復托擔任負責人,伍村村村民委員會法定代表人亦為伍復托。基層治理架構中,村綜治主任伍志明作為"法治帶頭人"代表,參與糾紛調解和普法宣傳工作。

典型人物

該村湧現出兩個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 伍明明:2017年返鄉照料中風癱瘓母親,承擔日常護理工作逾四年,事跡被納入政府孝道宣傳典型案例
  • 伍復蓉:自2012年經營村級副食店,依法進行商事登記並持續運營超過12年,反映村民自主創業現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