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林業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林業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林業局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林業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林業局
  • 機構地址:伊寧市新華西路32號
  • 主要職責:擬定自治州林業發展戰略
  • 類別:政府部門
機構地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機構地址

伊寧市新華西路32號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自治區有關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自治州地方性林業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擬定自治州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監督全州林業建設資金及其他有償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及平原天然林、河谷次生林的恢復發展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的建設和林木種苗管理;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花卉及林業工作站等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四)組織、指導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用材林、防護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在內的天然林、人工林、次生林)分類經營管理;組織自治州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自治州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自治州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審批林木、木材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審核上報,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審核上報,對臨時占用林地依法進行審核審批;負責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合理開發利用。
(五)組織、指導自治州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及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野生動植物馴養繁殖和採集的審核報批。
(六)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指導自治州森林公安工作;組織、指導自治州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指導、協調武警森林伊犁支隊森林消防和林區治安有關工作。
(七)研究提出自治州林業發展的調節意見;監督國有林業資產;負責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指導林業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預審;指導、監督林業系統財務工作,負責自治州各類林業基金的籌集管理和監督使用。
(八)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花卉的培育。
(九)組織指導林業科技、林業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工作;指導自治州林業隊伍建設。
(十)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黨務和政務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制度和工作計畫,承辦機關文秘、檔案、會議、信息、督緹、信訪、保衛、機要、保密、外事接待、財務、房管、基建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勞動工資、組織人事、宣傳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林業發展規劃、計畫;監督全州林業建設資金及其他有償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編制林業系統建設項目及財務預決算;指導、監督林業系統財務工作;監管國有林業資產以及局機關、直屬單位的資產;管理機關後勤,離退休老幹部工作。
(二)造林和林果業管理處
負責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國土綠化、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組織起草自治州造林綠化基地更新等方面的政策法規、規程標準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編制全州造林綠化的總體規劃和造林工程項目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 經濟林、薪炭林、木本藥材、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花卉的培育;組織指導全州造林綠化的年度檢查驗收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花卉及林業工作站等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統計工作。
(三)森林資源和林政管理處
組織全州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指導監督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和林政執法工作;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組織編制、審核全州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審批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審核上報,對臨時占用林地依法進行審核審批;負責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合理開發利用,對利用森林資源開展旅遊活動,建立森林公園進行審批;調查研究並提出全州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國土綠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林業綜合性方針、政策及有關林業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管理、協調、監督林業行政處罰工作;指導、協調林業法制宣傳工作。
(四)科學技術處
負責指導全州林業科學技術研究、組織擬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林業科學研究;承辦林業科技攻關項目、科技產業化項目、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的組織實施、評審鑑定、成果登記、獎勵申報工作;指導全州林業科技成果的示範、推廣與套用;承擔林業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參與先進科學技術的交流工作和引進培訓、推廣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承辦林學會的日常事務。

事業單位

(一)機關後勤服務人員,列事業編制,全額預算管理,由辦公室管理。
(二)自治州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相當副縣級,列事業編制,全額預算管理。下設綜合科、業務科,均為正科級。
(三)自治州森林公安局,相當副縣級,列事業編制,全額預算管理。下設綜合科、法制科、刑事偵察大隊,均為正科級。
(四)自治州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相當副縣級,列事業編制,全額預算管理。
(五)自治州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相當副縣級,列事業編制,全額預算管理。
(六)自治州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相當副縣級,列事業編制,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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