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受託代銷商品

企業受託代銷商品是指企業接受其他單位委託代;^銷售的商品。例如代工廠銷售其試製的新產品。委和受託雙方應訂立契約或協定,規定代銷商品的品種、價格及代銷手續費標準和結算辦法等。企業在收到受託代銷商品時,應設定“受託代銷商品”科目進行核算,並按委託單位設定明細帳。企業收到代銷、寄銷的商品,採用進價核算的,按接收進價借記本科目,貸記“代銷商品款”科目.採用售價核算的,按售價借記本科目,按接收價貸記“代銷商品款”科目,按售價與接受價之間的差額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接受代銷商品,可以用售價和接受價以及進z銷差價等方法核算,也可以用收取代銷手續費方法核算。企業收到接受的代銷商品入庫後,先以按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代銷商品款”科目>接受的代銷商品後,按售價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付帳款’’科目,同時借記“代銷商品款”科目,貸記本科目;計算代銷手續費收入時,借記“應付帳款”科目,貸記“代購代銷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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