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說出故

"以說出故",即通過說的方式以明確 "立辭" 的根據和理由。

《經下》諸條有"說在......"字樣,接著極簡要地標出理由或例證,然後在《經說下》加以解釋,這就是 "以說出故" 形式的運用。後期墨家把知識按來源分為聞知、說知、親知三種。說知源於親知和聞知,是由已知到未知的間接推理之知。《經說下》舉例說,已親知室外之物的顏色是白的,又聞知室內之物的顏色與室外之物的顏色相同,由此就可以推出室內之物的顏色也是白的。後期墨家還從當時的辯論中,總結出多種推論形式,主要有:具有選言性質的"或"、具有假言性質的"假"、相當於直言推理的"效"、相當於複雜概念推理的"侔"、相當於對當關係中矛盾命題之間推理的"止",以及"辟"、"援"、"推"等一般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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