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撥款

以前年度撥款是以前年度撥入而尚未核銷的各種基本建設撥款。由於基本建設計畫按年安排,基本建設撥款按年撥付,完成基本建設投資按年核銷。因此,為了分清各年度基建資金的界限,下年初應將上年撥入的各種基建撥款同上年用各種基建撥款購建完成的交付使用財產等進行沖轉,未沖轉完的基建撥款,即以前年度撥款。建設單位應設定“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明細帳戶核算。

在下年初建立新帳時,應將上年“基建撥款”帳戶所屬的各種基建撥款明細帳戶的年末貸方餘額全部轉入本明細科目的貸方,然後將上年的“交付使用財產”、“轉出投資”、“應核銷投資”、“應核銷其他支出”等帳戶以及“本年交回結餘資金”明細帳戶的年末借方餘額,轉入本明細帳戶的借方,以反映基建撥款來源的減少。“以前年度撥款”明細帳戶的餘額表示以前年度撥入而尚未核銷的各種基本建設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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