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折十

以五折十是清代刑律名,指清初執行笞刑、杖刑及徒刑流刑附加刑杖一百時折減實際責打板數的制度,該制度由順治朝沿襲明制引入。其核心為笞、杖刑按五折一執行。該制度始於順治朝頒布刑律,康熙朝修訂刑律時被四折除零制替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以五折十
  • 類型:刑律名
所謂以五折十, 即笞、杖在執行時都是折半責打,即笞十折責五小板,以此類推。康熙時改為四折除零,此制遂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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