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

市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和政協仁懷市四屆一次會議的代表和委員,在會議期間提出了許多寶貴的建議和意見,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協將這些建議意見進行了整理並以建議和提案的形式轉市政府辦理,這些建議提案內容涉及我市政府工作的很多方面,體現了代表、委員關注、關心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良好期望,體現了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也反映了人民民眾的願望和心聲。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駐市有關直屬單位:
認真辦理好這些建議提案,對密切政府同人民民眾的關係,有效地推動和改進政府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切實做好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辦理要求
(一)提高認識,履行職責。各承辦單位要把辦理建議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一位領導負責此項工作,指定專人承辦,重要的建議和提案,特別是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的督辦件,承辦單位領導要親自過問,主持辦理,切實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
(二)結合實際,注重實效。辦理建議、提案,要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實事求是地研究辦理和答覆。對有條件解決的,要抓緊落實解決;因條件限制短時間內不能解決的,要積極創造條件,訂出計畫,逐步解決;承辦中遇到不清楚或比較複雜的問題,要組織力量深入調查研究,力求解決;確因現行法律和政策不許可的,要認真說明情由,做好解釋工作;承辦單位與協辦單位之間要相互配合,積極主動地做好辦理工作,不得互相推諉;對超越本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職權範圍而不能解決的,應積極向上級反映,爭取解決。
(三)改進方法,注重質量。承辦單位要緊緊圍繞全市的中心工作,抓住事關全局、事關國計民生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的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改進辦理方法,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努力提高辦理工作質量和效率;加強與代表和委員的溝通,讓代表和委員多了解政府工作的程式、職責和許可權,求得共識,盡職盡力讓人民民眾滿意。
(四)認真審查,規範辦理。辦理工作要規範,要講究方法,嚴格按程式進行,要注意把好審查關,注重答覆質量。答覆之前,一要審查是否落實了能解決的問題;二要審查對所承辦事件是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三要審查答覆內容是否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規定;四要審查答覆能否讓代表、委員滿意。凡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辦理,確保建議、提案的辦理質量。建議、提案辦理必須在2007年6月5日前回復完畢,並書面一式三份送到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答覆件應以承辦單位名義答覆,答覆內容要有針對性並逐條答覆,文字精煉、表達準確。要按規定的公文格式(見附屬檔案一)答覆。對建議提案提出的問題,應根據辦理情況,在答覆件右上角標明A、B、C、D。“A”為所提的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B”為所提問題正在解決或列入規劃逐步解決;“C”為所提問題目前因條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後解決;“D”為所提問題留作參考。無故拖延辦理、未及時回復的將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檢查和考核
在建議、提案辦理過程中,市人民政府將於4月上旬開始組織督促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存檔,市政府辦公室將不定期通報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情況。辦理完畢後,市人民政府將對承辦單位的建議、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考核,兌現獎懲,並按仁辦發[2006]38號檔案規定將辦理情況納入年終綜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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