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演員

人民演員,朝鮮授予有傑出的藝術才能,在電影、話劇、音樂、舞蹈等藝術領域作出突出貢獻,受到人民廣泛支持和尊敬的舞台藝術家的稱號。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1972年12月後是中央人民委員會)發布政令授予。人民演員稱號於1952年6月4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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