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屋車場

“人屋車場”是“流動人口、出租屋、機動車和重點場所”的簡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屋車場
  • 對象:流動人口、出租屋
  • 性質:簡稱
  • 地區:廣州市
2009年4月,廣州市以2010年廣州亞運會的召開和廣州機關服務年活動的開展為契機,下達《廣州市綜治委關於綜合治理流動人口、出租屋、機動車和重點場所》的城市綜合治理工作任務,開展了“人屋車場”專項綜合治理工作,創造和諧的環境。
1、對流動人員分3類管理,即對有正當合法職業,有固定住所和生活比較穩定的流動人口,納入一般管理;對無固定職業但有固定場所,或有固定職業但無固定住所的流動人口,實行跟蹤管理;對既無固定職業,也無固定住所的流動閒散人員,列為高危人群,進行重點管控。
2、 對出租屋則分“放心類”、“關注類”、“嚴管類”和“禁租類”進行管理。
3、機動車方面,挖掘停車資源,大幅增加車位,依法查處無證和不規範占道停車經營行為及亂停亂放的機動車輛。對停車場長期停放無人使用的可疑車輛,由公安機關核查處理;深化對非法機車和機動車非法營運的整治;強化對機動車維修點的監管。嚴厲打擊收銷贓車、非法改裝、拼裝車輛、克隆車。
4、重點場所方面,實行治安管理百分考核和A、B、C三級管理,對涉及“黃賭毒”活動的堅決落實“一次性淘汰制度”;落實對舊貨市場的管理整治;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店檔的規範化建設,禁止對環境構成危害的廢舊電子產品進入;加大對旅業、金銀首飾加工場所的整治管理力度。全面實施旅業信息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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