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氣質互補原則

中文名稱人員氣質互補原則
英文名稱staff temperament complementary principle
定  義人力資源系統中,既要有“管家型”的踏踏實實做工作的人才,也要有有魄力、敢闖敢幹的人才;既要有溫和善協調的人才,也要有剛強、頂得住風浪的人才。把不同氣質的人有機地組合起來,形成氣質互補,以提高工作效率。
套用學科資源科技(一級學科),人力資源學(二級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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