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人口年齡結構圖

人口普查人口年齡結構圖

人口普查人口年齡結構圖是指80年代以來,從不同學科研究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①的成果迅速湧現。作為經濟和社會雙重轉型條件下的重大現實問題,中國近年來的快速城市化以及農村人口大規模向城市的遷移和流動,對經濟發展社會整合等多方面正在並將繼續產生深遠影響,由此也決定了當代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問題是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人口和發展研究方面最具活力的領域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口普查人口年齡結構圖
  • 外文名:Census Population Age Structure
  • 性質:結構圖
  • 特點:反映中國人口年齡分布
資料,簡要回顧,主要進展,進程及其研究,

資料

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研究在最近20年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進展,但在理論建構和研究方法等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帶有不成熟的色彩。在經過早期以數量型為主的迅速發展後,現在是對人口遷移和城市化研究本身進行回顧與總結的時候了。本文將對1978至1998年中國(大陸)中文學術期刊上發表的專題研究當代中國人口遷移和城市化問題的資料進行回顧和總結,資料來源主要依據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人口學》專題②,根據標題中的關鍵字進行檢索,另外也補充了一些《人口學》專題中沒有收錄的論文,由於遷移研究、特別是城市化研究散布於眾多學科,以及檢索手段的不完備,疏漏之處在所難免,歡迎指正。
人口普查人口年齡結構圖

簡要回顧

從70年代後期開始,中國人口科學進入一個蓬勃發展的黃金時期。由巨觀背景和政策需要等因素所決定,早期人口研究的重點集中在人口再生產方面,有關人口遷移和流動的研究很少見,只有一些介紹國外人口遷移狀況和政策的資料零星散布於各類期刊。
在高度集中的計畫經濟體制下,人口遷移特別是非農產業部門的勞動力遷移調配納入了國家計畫之中,從根本上否定了人口自由流動在生產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關人口遷移和勞動力流動的研究幾乎是空白。改革開放以後,隨著農村以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的改革的推進,農村剩餘勞動力的顯化及其轉移問題開始成為一個研究熱點,並逐步向相關問題和學科擴展,形成跨經濟學、地理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研究的格局。城市流動人口的劇增強化了政府部門和科研機構對人口流動問題的關注,從80年代中期起,我國東中部若干特大城市都相繼開展了流動人口調查。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首次全面調查了中國人口遷移的狀況,為遷移研究提供了強有力的資料支持。進入90年代以來,政策研究部門和學術研究機構繼續對80年代後期開始對社會形成強烈衝擊的“民工潮”展開了較為深入的調查和研究,其研究方法和主要成果帶有濃厚的經濟學和社會學特色。
仇為之(1981)發表的“對建國以來人口遷移的初步研究”,是可檢索到首篇對當代中國人口遷移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的論文。從1981到1983年,檢索到的遷移和流動研究論文僅有5項。從1984年開始,遷移和流動研究開始迅速發展:1984年檢索到11篇論文,1985年為22篇,1988年成為遷移和流動研究的一個高潮,有41篇論文。1995年形成一個新高潮,論文達到65篇。由此大致形成三個階段:1981至1987年為起步階段,這一階段遷移和流動方面的資料極其缺乏,研究理論和方法也很薄弱,因此,論文主要是一般性分析或小規模的調查,但這一階段為後期的大發展奠定了基礎。在專著方面,田方等(1986)主編的《中國人口遷移》較系統地總結了建國後至80年代中期的主要遷移活動,包括邊疆地區的開發型移民、水庫移民、自流人口問題等。胡煥庸等(1984)編著的《中國人口地理》和孫敬之(1987)主編的《中國人口》叢書,都有專門章節討論人口遷移,為之後的人口遷移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和資料基礎。李德濱(1987)的《黑龍江移民概要》總結和分析了解放後至80年代初自發或組織遷入黑龍江的移民,也具有重要價值。1988到1995年為人口遷移研究大發展階段,研究成果迅速湧現,初步確定人口遷移和流動研究的框架地位。這一階段的大發展,除了學科發展的自身要求外,還有幾方面的有利因素:一方面8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人口的流動性大大加強,要求學術界對此問題開展專門研究;另一方面資料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主要如《中國人口》叢書,戶籍遷移統計資料的整理和發布,中國社科院人口所主持的“74城鎮遷移調查”,若干特大城市“流動人口調查”,以及198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資料,都為遷移研究打下良好基礎(莊亞兒1995)。綜合利用相關資料進行的研究如李夢白等(1991)對大城市流動人口狀況進行了較全面的總結和分析;楊雲彥(1994)主要利用第四次人口普查資料抽樣數據對人口遷移狀況作了較詳實的分析;彭勛等(1992)從理論上探討了人口遷移的學科體系。1996年以來是人口遷移研究開始走向深入的階段,研究成果在數量上的擴張已經明顯緩慢,而在研究方法的創新、國外研究方法的引入,以及跨學科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從研究內容上看,其覆蓋的內容廣泛。其中,主要可分為三大組成部分:第一部分為對遷移進行綜合性研究的論文,約占總數的37%,包括全國或地區性人口遷移的狀況、過程、流向及其結構特徵,遷移的一般理論與方法等內容;第二部分為對人口流動、暫住人口、“民工潮”等課題進行研究的成果,這一部分數量最多,約占總數的47%,其中相當部分是對流動人口管理、包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提出的構想和建議等;第三部分為專題研究,包括環境移民、開發移民、水庫移民、婚姻遷移、跨國遷移和流動等,這一部分約占16%.

主要進展

經過近20年的研究和探討,我們基本上弄清了建國以來人口遷移和流動的過程、基本特徵以及主要的機制等。對遷移所產生的複雜的社會經濟效應開始較深入的探討,在引入並改進國外研究理論和分析方法方面有初步的嘗試。對遷移和流動的管理和戰略進行了較廣泛的探討,其主要進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分析。
1.人口遷移和流動的基本狀況:作為一種複雜的社會經濟現象,人口遷移對經濟發展、人口分布起著重要影響。但長期以來,我們對中國人口遷移的狀況一直缺乏清晰的認識。由於缺乏直接的資料,對一些情況只能根據間接的推算來判斷,特別在早期的研究中更是如此。仇為之(1981)根據各省、區1949至1979年人口增長速度和比重的變化,考察了建國以來至70年代末的遷移狀況,總結了省際遷移的兩種方式,即組織移民和自發遷移,認為主要的遷出區有3個,即黃河、長江下游地區、四川與湖南。文中還首次繪出遷移流向(示意)圖。在當時資料極其缺乏的情況下,該文較準確地刻劃了中國人口遷移的狀況,殊屬不易。魏津生(1984)、張慶五(1988)對中國人口遷移的概念界定等基礎性問題進行了分析,討論了“遷移”和“流動”的定義問題。魏津生將遷移定義為“發生在國內不同省區或縣(市、市轄區)之間的各類改變戶口登記常住地的人口移動以及發生在各經濟類型地區之間的和各自然類型地區之間的具有人口學意義的改變戶口登記常住地的人口移動”。這種劃分在其後我國遷移與流動的統計、調查及研究中被較普遍採用。馬俠(1987)利用戶籍遷移統計資料,首次通過數據反映了1954至1984年的遷移狀況,是總量研究方面的一個重大進展,但該文所用1966至1968年的數據是不完整的(楊雲彥1994)。楊雲彥(1992)利用1987年1%人口抽樣資料和1990年普查資料推算了改革開放以來遷移規模的變化,認為改革開放後遷移流向、機制及類型都發生了重大逆轉。
但時至今日,關於人口遷移和流動的研究,仍表現出一定程度的混亂,這種混亂首先反映在人口遷移流動的概念界定和統計口徑上,如把人口遷移僅僅局限於完成了戶口遷移的那一部分人,而將沒有完成戶口遷移手續的所有移動人口全部稱之為“流動人口”;把城鎮功能性的短期駐留或過境人口與就業型、定居性的常住人口也統稱為“流動人口”等等。由於界定上的混亂,導致調查和統計工作的困難,一方面取得了有關人口和勞動力流動的深入細緻的資料,另一方面卻連最基本的總量指標至今都無法確定。雖然有關部門發布了一些資料,但這些資料的質量不高、口徑不一,往往不具備可比性,無法由其整理出連續資料。公安部門公布的有關人口遷移的資料,不僅存在統計質量上的問題,而且其覆蓋面有限,它所包括的只是有戶口遷移的那部分人口,其占總人口的比重甚至呈下降趨勢,這和80年代以來我國人口流動性大大提高的現實是不相符的(於蜀等1998)。關於暫住人口,公安部門公布的城鎮暫住人口數字統計口徑過寬,而且漏報現象比較嚴重。各次普查和全國性的抽樣調查得到的多是存量指標,口徑也多有變化,影響到資料的可比性。
2.流動人口與“民工潮”:一般來說,流動人口特指那些臨時性的人口移動,而在目前情況下,通常使用的“流動
人口“概念包括了所有沒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人口移動,無論這種移動是短暫的或長期的。資料表明,目前急劇增加的人口流動實際上包含著兩種主要的類型:一種是伴隨經濟發展而增加的城市功能型流動人口,他們在城市滯留的時間一般較短,這類流動人口的流向由城市功能、城市輻射範圍所決定,時間和空間分布相對平衡;另一類就是進入城市尋找工作機會的勞動力,這類”流動人口“規模大,在城市滯留時間長,且流向相對集中,因而產生的社會震盪也更大。後者通常依其戶口登記狀況被稱之為”暫住人口“或”外來人口“,由於這一特殊群體符合人口學研究中人口遷移的基本特徵,於是他們也被看作一種特殊形式的遷移,即相對於”計畫遷移“而言的”非正式遷移“,其與計畫內遷移的不同主要通過戶口登記狀況的差異反映出來。由於戶口至今仍然在城市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非正式遷移“人口無法享受和城鎮”正式“居民同等取得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機會和權力,於是形成不同戶口狀況的移民在就業機會、行業和職業流向、福利與社會保障等多方面迥然各異的移民群體(楊雲彥1996)。
“非正式遷移”在計畫經濟時期就已存在。李德濱(1983)探討了計畫經濟時期向黑龍江的自流人口問題。陳郁(1984)首次利用第三次人口普查資料對“人戶分離”①的狀況進行了研究,鄭桂珍(1985)首次對上海市1984年時點流動人口進行了全面調查並估計流動人口規模為70萬。之後有關城鎮流動人口的調查分析和文章急速湧現,李夢白等(1991)對此有全面的總結,陳賢壽等(1996)指出近年來流動人口“移民化”、“家庭化”的趨勢。
進入90年代以來,有關農村勞動力跨區域流動——即“民工潮”問題,成為研究的熱點。這些研究主要有兩個方向:一是從農村勞動力向城鎮流動角度出發,研究剩餘勞動力轉移和城鎮“暫住人口”問題;一是從跨區域流動角度出發,研究“外來勞動力”或“民工潮”問題(中央政研室1994)。這方面的研究,已從早期關注的流向、年齡、性別、文化程度、行業分布、職業狀況、婚姻、家庭等一些靜態的人口學特徵,逐步深入到流動的過程、在流入地的收入與消費狀況、行為方式的變化、社會衝突與整合等社會經濟動態特性(韓曉耘1995),以及勞動力外流對流出地的資金、信息、技術回饋,乃至對流出地的社會經濟影響(秦德文1994)。
3.遷移選擇性、遷移模式與機制:移民和非移民之間一般存在規律性或普遍性的結構差異,這種差異可以認為是遷
移對移民進行“選擇”的結果,也就是遷移的選擇性。境外曾有學者對中國計畫經濟環境下的遷移是否存在選擇性提出置疑。事實上,計畫經濟條件下的選擇性可能更加突出,但選擇機制會有所不同。由於中國長期堅持控制城鎮人口增長和控制非農業人口增長的政策,國家對遷入農村、包括城鎮郊區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在政策上基本不予限制,因而比較容易落戶並完成戶口遷移手續。對遷入城鎮的人口實行嚴格的選擇,將遷移權優先給與城市經濟發展急需的專門人才和技術人員。在遷移途徑上,主要是計畫內的幹部調配,高等院校招生和分配。因此,計畫遷移政策在遷移人口的來源、結構和去向上都表現出明顯的選擇性,計畫內遷移的主要是高文化程度的專門人才和國家幹部,流入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大中型國營工業企業和高層次的服務業,主要從事腦力勞動或技術性職業等。在所有的遷移選擇性中,在年齡上存在最為普遍的選擇性。在一般情況下,青年人有著明顯的遷移傾向,遷移人口明顯集中於15~35歲年齡區間內。早在80年代初,有關調查即證實了這一現象。吉平(1983)調查發現遷入北京市的人口中有74%是在勞動年齡段內遷入北京的,其中絕大部分在30歲以下。李豫等(1984)發現1980~1982年間北京市遷出人口中勞動年齡人口比重高達93.2%.遷移對性別的選擇性是隨遷移的性質而變化,某些類型的遷移對性別的選擇性很明顯,如婚姻遷移受歷史、傳統等多方面影響,婚姻遷移以女性占絕大多數。根據1987年全國1%抽樣調查的情況,在婚姻遷移中女性占93.3%,性別比低至7.2,基本是女性一統天下。正是這類遷移在性別構成上的高度選擇性,使不平衡的婚姻遷移有可能對遷入、遷出地產生深遠影響(楊雲彥,1994)。移民文化程度與遷移的關係,也是遷移選擇性中的重要方面。從中國的情況來看,移民平均文化程度一般高於全國平均水平。這與中國高等院校的招生、分配,幹部調配等計畫遷移密切相關,但在農村勞動力流動中發現相反的情況(趙耀輝1997)。
王桂新(1993)、劉啟明(1992)、丁金宏(1994)等對省際遷移的空間模式進行了探討,其中特別討論了距離在遷移流向中的重要作用;嚴善平(1998)用地區間遷移模型檢驗了省際遷移中遷移存量、經濟發展水平差異等因素的影響;還有一些研究運用西方經濟學分析方法對勞動力流動的機制進行了有意義的探討(蔡方1997)。
4.關於遷移效應:人口移動以其所具有的空間上的不平衡性和結構上的選擇性對遷入、遷出地產生多方面的影響。首先,人口移動直接改變了遷入地和遷出地的人口總量,並通過轉移生育間接影響兩地的人口數量對比;其次,人口移動所可能引起的生育行為變化將改變兩地的人口再生產模式;由此,人口的分布狀況以及發展模式都將發生變化;另外,人口移動將改變兩地的人口結構。人口移動導致的人口空間結構變化有兩種情況:集聚性的遷移將會強化人口分布的不均衡狀況,而擴散性遷移則使人口分布趨於平均。人口和勞動力的區域流動還可對地區差距產生影響(蔡方1998)。
人口移動對生態環境也將產生直接的影響。在生態脆弱地區,人口的入遷可能會加劇生態環境的惡化,特別是在農業移民中對環境資源的不合理利用已經產生了嚴重的後果,但也有少量因人口入遷後對生態環境加以科學治理而使其得到改善的情況。
人口移動的社會效應是一個受到特別關注的課題。人口移動在實現均衡的過程中不斷地打破舊有的平衡,從而引發了多層面的摩擦。這一社會整合過程從長遠看有利於增強社會的活力,從短期看則有可能帶來社會問題,如文化衝突、犯罪等。移民行為調整是人口移動社會效應微觀方面的重要內容。從一種文化背景和特定社區流入另一種行為方式和文化氛圍中的移民,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的差異迫使移民在衝突中進行著調整,同時他們的行為方式和價值觀念也可能影響遷入地的土著居民。移民通過多種文化的相互交流融合,形成富有生機的移民文化,而在另一些情況下,則可能導致社會衝突。一般來看,處於少數地位或帶有落後的文化背景的移民更有可能採取調整自身行為方式和價值觀念的途徑主動或被動地適應遷入區的生活方式而被同化。在移民占多數地位的情況下,可能會將自己的文化強加給遷入區。在遷入地,土著居民對具有相對先進文化背景的移民可能採取較為友好或是傾慕的態度,而對由落後文化區遷入的移民多採取歧視甚至敵視的態度。在這方面較受關注的是對女性婚育行為變化的研究(林富德等1998),這些研究若能結合與遷出地的對比將更有價值。
當前,“外來人口”對流入地勞動力市場的影響,既是一個複雜的學術問題,又是一個重要的現實問題。由於擔心“外來人口”影響本地就業,一些地區特別是特大城市紛紛出台了干預外來人口就業的政策法規。丁金宏(1995)、趙敏(1995)等分析了外來人口就業及其對城市勞動力市場的影響,其結論認為外來勞動力對本地就業的影響是有限的。陳浩(1996)探討了勞動力外流對農村發展的正面與負面影響。
5.關於政策與評價:《人口研究》編輯部組織了專題討論外來人口問題(該刊1997)。從整體上看,學術界和社會
對流動人口的態度,已經由比較排斥走向比較寬容。對外來人口的管理問題,劉世定(1995)對政府行為進行了詳細的實證分析。對與遷移相關的政策評價,主要集中在移民、戶籍管理制度與城鎮化政策方面。
在開發性移民與環境移民方面,建國後中國進行了大規模的開發移民、環境移民及水庫移民。向邊遠地區移民的主張一直占主流地位。如仇為之(1981)文中即提出應繼續向西部移民,王勛(1984)更提出具體規模。但向西北移民的主張受到來自人口地理學界的批評(原華榮1985),其中關於水資源約束的證據是最有說服力的。有關評價西北組織移民也間接支持了這些批評(陳伯敏等1988)。80年代後期,有關向西北移民的關注被環境移民所取代(解書森等1988;張善餘1995;張志良1995)。水庫移民作為一類重要的組織移民,也一直為有關研究所重視(張思平1983)。尤其是三峽工程移民更是倍受關注(朱農1995)。1998年長江中下游流域的特大洪水,對移民安置提出了新的課題。
關於所謂“外來人口”的地位和作用問題:這方面需要在理論和實證研究上取得進一步的突破,如外來人口的法律地位問題。勞動者的平等勞動權力是受憲法保護的基本權力,而對所謂“外來勞動力”的歧視性政策無疑侵犯了這種平等權力。“外來勞動力”字面本身就含有濃厚的計畫經濟色彩,甚至是歧視性的。我們限制非本地戶口勞動力的勞動和就業,其法理依據和理論解釋是什麼?目前對所謂“外來勞動力”的歧視性待遇既無足夠的法律依據,也不符合市場經濟基本原則。其次,我們對勞動力市場的了解十分有限,外來勞動力對本地勞動力供給狀況、工資、整體經濟運行及新就業機會的創造,影響相當複雜。目前在歧視性的政策環境中,“外來勞動力”大多只能在城鎮艱苦的條件下從事低收入和重體力的職業,其有限工資的一部分被作為補償由政府收取後返回用於城市職工的補貼①,城市(本地)勞動力則利用其有利的制度性地位“尋租”②。在這種制度安排中,即使“外來人口”幹得再好也無望融入城市社區中。長期對城市的傾斜和保護政策,限制了農村人口分享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改善福利的機會。戶口制度作為計畫經濟的“最後堡壘”,與經濟社會發展的不適應性已經十分強烈和明顯。

進程及其研究

相對於人口遷移問題,城市化問題更早受到關注。這主要是因為在人口科學被打入冷宮時,城市科學仍在艱難地生存,從而為改革開放以來城市科學的迅速發展積累了基礎。但是,對城市化問題的研究與中國的城市化進程一樣,仍然歷經曲折。
新中國城市化走過的40餘年曆程,大致可分為五個階段(魏津1985):1949到1957年是城市化迅速、健康發展的一個時期。在這一時期,城鄉之間和工農業之間的比例關係較為協調,城鎮人口由5765萬人增加為9949萬人,年均增長率達7.1%,大大超過了這一時期總人口的增長速度,使其在總人口中的比重由10.6%上升到15.4%,從而顯著縮短了中國同開發中國家乃至世界先進國家之間在城鎮化水平上的差距。在這一階段中,中國城市增長的主要因素是農村人口的遷入,儘管當時城鎮人口的自然增長率平均高達3%,超過農村人口,但在城鎮人口增長中只占44%,仍有56%的增長是由遷移取得的。
1958至1960年是城鎮化超速發展階段。由於經濟建設上的急於求成和主觀臆斷,使中國工業和城鎮化在脫離經濟發展水平的基礎上超高速發展,城鎮人口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上升到19.7%.1961到1965年,是建國以來的第一次逆城市化階段。隨著國民經濟的大調整,城鎮人口被大批精減,前後共動員了約3000萬人返回農村。到1965年底城鎮人口已接近於1957年的水平,但隨著總人口的增長,城鎮人口比重反而降低了。這種逆城市化是對前一時期超速發展所作的糾正。
1966至1977年,是城鄉人口大對流的階段。一方面,這一時期由於“文化大革命”的開始,出現了以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和幹部下放為特徵的逆城市化運動,前後累計約有3000萬城市知識青年、職工及其家屬、政治上有“問題”的人被強制性地遷往農村。另一方面,城鎮企事業單位又大量從農村招收職工,而且由於管理上的混亂,使得很多農村人口通過各種各樣的渠道,變成了城市人口,其總數累計亦達2000餘萬人。進出相抵後,城鎮人口淨遷出約500餘萬人。在工業建設方面,出於備戰目的的“三線”建設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生產力的巨觀布局,但基建投資沒有形成城鎮對非農產業的吸收能力。這期間中國城鎮人口增長極為緩慢,城市化水平甚至下降。
總的來看,中國城市化水平不僅低於已開發國家在同一工業化水平時的城市化水平,也低於目前在同一發展水平上的開發中國家。也就是說,與一般城市化水平相比,中國表現為“城市化不足”。
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劇烈波動,與我們在城市化上認識的波動密切相關。關於城市化在現代化過程中的作用這一問題,歷來存在兩種對立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城市化是現代化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而相反的觀點則認為城市化是發展帶來的“病症”。長期以來,反城市化思想在中國有著深遠的影響,但中國的反城市化思想同西方又有不同的地方,其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辜勝阻,1991):
第一,消滅“三大差別”的思想。這一思想寄消滅城鄉、工農和腦體勞動之間的差別的希望於抑制城市發展、實現所謂城鄉一體化上,形成反城市化的主要依據。
第二,自然經濟思想。由於對物質資料生產的狹隘理解,城市第三產業的職能被大大弱化,城市化無法促進。
第三,城市化階級性的思想。有觀點認為“工業化導致城市化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特有規律”,社會主義國家實現工業化不必走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老路,中國應進行沒有城市化的工業化。
陳金永(1990)從經濟發展戰略來分析中國城市化的道路。他認為,在建國以來的相當一段時期內,中國城市化進程都較為緩慢。從整個城市化進程上看,中國城市人口增長速度明顯低於工業增長速度,在城市產業結構中突出發展了重工業,總的城市體系也明顯表現為向大中城市的傾斜。這種城市化模式是與社會主義工業化模式相對應的,是社會主義城市化前期的一大特點。城市化速度的放慢在整個社會主義陣營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現:蘇聯城市人口增長在50年代較高,1950~1955年曾達到3.9%的水平,之後趨於下降;東歐國家也有類似情況,這些國家的增長率甚至還低於前蘇聯。
從一般發展規律來看,工業部門的擴大會造成城市人口的上升,這種情況在工業化的早期更為明顯,因為工業的成長要靠增加勞動力來完成。而對開發中國家來說,由於城鄉之間生活水平上的差異,農村人口遷往城市的動機是很強烈的。因此,一國的工業化將對該國人口城市化產生導向作用和重要影響。社會主義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同樣經歷了這樣一個過程,但由於社會主義國家發展經濟基礎的戰略不同,使社會主義國家的人口城市化具有自身的特點。
首先,可以看一下社會主義國家的工業化策略。歸納社會主義工業化的特點,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1.高積累率及高增長率。由於可用的外部資金有限,高積累率只有通過大力壓縮國內消費來實現。
2.以重工業為主。
3.犧牲農業。工業投資主要依靠農業部門的積累來支持並通過犧牲農業來達到降低工業產品成本和維持工業高速增長的目的。
為了保證工業的迅速發展,社會主義國家城市化進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抑制,因為城市化會使國家總的消費水平提高,這主要表現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需求、城市“最低可行”的生活水平都較農村要高。降低城市化速度與“成本”的主要措施如:
1.限制城市消費的增長,壓縮服務性行業的發展,以集中發展工業。
2.嚴格控制城市人口增長,主要表現為控制人口流入城市。
3.鼓勵農村工業化,這樣既可達到工業化的目的,又可避免城市化。
實施上述發展模式的結果的影響是顯著的。從城市勞動力就業結構上看,普遍存在著隨城市發展工業人口比重上升,服務人口比重不變甚至減少,不在業人口比重大幅度下降的傾向。在城市勞動力的產業結構上表現為農業和第三產業薄弱、工業突出的“鼓形”結構。
城市化水平的波動主要通過人口遷移和自然增長速度的差異來實現。關於中國城鎮人口中由農村人口遷入的部分,沒有確切的統計資料可資使用,只能通過間接資料估算。這種間接估算是相當複雜的,因為其中受到大量行政區劃變動以及統計口徑變化所產生的影響。國內外不少學者在這方面進行了大量工作,這裡我們將總結幾種有代表性的資料。
馬俠(1987)根據1986年中國74城鎮人口遷移調查的結果,首先匡算出1949至1986年由農村遷入城鎮的淨遷入量累計達7300萬人,占全部增量的39.5%;關於新建擴建城鎮而劃入的人口數,通過從市鎮新增人口總量中,減去市鎮自然增長數、淨遷入數及間接遷移量三項,得到因新建擴建而增加的人口數為5008萬人,占27.0%;關於間接遷移人口,他用歷年累計遷入城鎮人口數與相應年份的城鎮人口自然增長率相乘,從而得出歷年遷入人。基本人口同比增長機構為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人口中,漢族人口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數民族人口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長5.74%;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長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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