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常見疑難法律問題全書

人力資源管理常見疑難法律問題全書

《人力資源管理常見疑難法律問題全書(實用問答版)》共十篇,包含總計199個人力資源管理常見疑難法律問題解析,與市面上大多數同類勞動法律書籍不同,《人力資源管理常見疑難法律問題全書(實用問答版)》精選的199個法律問題均是作者在多年的勞動法律服務過程中總結的用人單位最關心、最頭疼的問題,涵蓋了從招聘錄用到離職管理等人力資源管理中幾乎全部重要法律節點,內容豐富而詳實。結合近期密集出台的勞動立法新規,作者對這些問題的解答每個大約900字左右,包括法律依據、立法解讀、實操經驗和風險提示等,力求用簡潔生動的語言把問題講透又避免累贅,為讀者呈現豐滿立體的法律分析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力資源管理常見疑難法律問題全書
  • 書名:人力資源管理常見疑難法律問題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3年1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09350328
  • 作者:肖勝方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頁數:287頁
  • 開本:16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人力資源管理常見疑難法律問題全書(實用問答版)》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肖勝方律師,暨南大學MBA,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現任全國律協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廣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廣東省法學會勞動關係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兼職教授,廣東省僱主工作聯席會議副主任兼法律顧問,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律諮詢專家,政協廣州市委員會法制工作顧問,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主任。曾經分別擔任廣州律協和廣東律協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

榮獲全國維權十大傑出律師、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廣州市十大傑出青年、廣東省優秀律師、廣州市十佳律師等榮譽稱號,帶領事務所榮獲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以及廣州市規範律師事務所等稱號。

長期從事勞動法理論研究與實務操作,曾主編《勞動契約法下的人力資源管理流程再造》;作為執行副主編參與《勞動契約法理解與適用指導叢書》、《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理解與適用指導叢書》的編撰;曾參與《最高人民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釋義與案解》的編撰;曾先後作為廣東省、廣州市律協的代表就《勞動契約法》、《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就業促進法》等立法多次向全國各級立法機關提交立法建議並有不少被採納。

曾處理眾多重大疑難複雜的群體性案件,為企業改制、破產重組、解散過程中員工安置工作提供法律意見;擅長針對勞資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為企業進行人力資源管理的法律策劃;《勞動契約法》頒布後,為用人單位應對新法提供整體解決方案,有效降低企業運營風險;主講了三百餘場《勞動契約法》等勞動法律法規專題講座,客群三萬餘人。

圖書目錄

一、招聘錄用篇
1.什麼是錄用條件,錄用條件與招聘條件有什麼不同?
2.在招聘錄用管理中制定錄用條件是可有可無的嗎?
3.錄用條件是用人單位單方制定還是必須雙方協商確定?
4.如何制定錄用條件?
5.錄用條件約定員工在試用期不得結婚、不得請病假等情形是否有效?
6.錄用通知書是要約還是承諾?
7.錄用通知書發出後,用人單位能否撤銷或撤回?
8.錄用通知書應包括哪些內容,能否替代勞動契約?
9.發出錄用通知書之後不予錄用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0.已發出錄用通知書,能否以員工體檢不合格為由不予錄用?
11.用人單位能簽訂試用期勞動契約嗎?
12.員工離職十年後再入職同一用人單位可以再次約定試用期嗎?
13.試用期內是否可以不簽勞動契約、不買社會保險?
14.勞動契約約定的試用期能延長嗎?
15.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享有“任意解除權”嗎?
16.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在試用期解除和正式契約期解除有區別嗎?
17.單位規定“正式員工曠工三天解除,試用期員工曠工一天解除”合法嗎?
18.哪些行為構成就業歧視,用人單位有何法律責任?
19.如何降低招聘錄用環節的就業歧視風險?
20.如何理解招聘中不得歧視與用工自主權之間的關係?
21.員工以虛假身份人職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其權益受法律保護嗎?
二、勞動契約管理篇
22.員工人職後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契約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23.勞動者不簽勞動契約用人單位應當如何應對?
24.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後,用人單位有權選擇不續簽嗎?
25.勞動契約期限應該簽多長?
26.勞動契約期限屆滿後才開始啟動續訂工作合適嗎?
27.通過變更勞動契約期限能夠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嗎?
28.通過“買斷工齡”能夠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嗎?
29.實習協定中約定的違約金條款是否有效?
30.員工工作調動在不同單位工作滿10年,可否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契約?
31.勞動契約的約定與規章制度的規定不一致時如何適用?
32.如何理解法律關於勞動契約變更的剛性規定與單位用工自主權的關係?
33.員工不勝任現有工作崗位,可否隨意調崗,調崗能否同時調薪?
34.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能否連續調整工作崗位?
35.員工不服用人單位單方調崗拒不上班,可否認定曠工?
36.實行崗位聘任制的員工聘期屆滿後應如何處理?
37.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可以不經與員工協商單方調整員工的崗位?
38.勞動契約約定單位可根據工作安排調整員工崗位,該約定是否有效?
39.保密協定約定“涉秘人員契約終止或解除前公司有權調崗”是否合法?
40.競爭上崗可以用人單位說了算嗎?
41.勞動契約的主體可以變更嗎?
42.企業搬遷的情況下,員工不同意搬遷,如何處理?
43.勞動契約可以約定終止或解除條件嗎?
44.家庭保姆適用勞動契約法嗎?
45.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勞動契約,另一方不予回應,變更有效嗎?
46.勞動契約期與服務期是什麼關係,服務期延長勞動契約期也隨之延長嗎?
47.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契約被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48.未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契約的二倍工資屬於工資嗎?應如何確定?
49.倒簽或補簽勞動契約的,單位應否支付二倍工資?
50.勞動契約無效情況下,用人單位應否支付二倍工資?
51.人事經理自己未簽訂書面勞動契約能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
52.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後單位不給員工是否合法?員工能否主張二倍工資?
53.“人職登記表”、“聘書”能夠替代勞動契約嗎?
54.勞動契約中關於“本契約期滿雙方無異議自動續期一年”的約定是否有效?
55.勞動契約是否必須經過鑑證或備案才能生效?
56.勞動契約可以將工作地點約定為“全國”嗎?
57.公司法定代表人要簽勞動契約嗎?如果要簽,應當如何簽呢?
三、勞動關係管理篇
58.公司與清潔工之間屬於勞動關係嗎?
59.計程車司機與計程車公司之間屬於勞動關係嗎?
60.司機與被掛靠單位之間屬於勞動關係嗎?
61.律師與律師事務所之間屬於勞動關係嗎?
62.待崗是否合法,福利待遇如何發放?
63.勞動者可以與多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嗎?
64.非全日制用工制度下是否存在加班問題?
65.用人單位的分支機構具備簽訂勞動契約的主體資格嗎?
66.境外企業代表處直接聘用中國員工合法嗎?
67.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用工單位可否依法退回派遣員工?
68.勞動契約終止後,員工發現自己在終止前已經懷孕,能否恢復勞動關係?
69.如何認定借調過程中的勞動關係?
70.設立中的公司與招聘的人員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嗎?
71.實習生可以與實習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嗎?
72.實習生是否有年齡限制?實習生可以免費使用嗎?
73.實習生在工作中發生意外傷害,實習單位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74.民營企業停薪留職是否合法?
75.未辦理涉外用工登記的外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何種法律關係?
76.內退、下崗、停薪留職的員工再就業與新的用人單位形成何種法律關係?
77.用人單位返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兩者構成什麼法律關係?
78.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契約必然終止嗎?
79.員工私自加入外國國籍或台港澳戶籍,用人單位能否據此解除勞動契約?
80.員工要求加入外國國籍或台港澳戶籍,用人單位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契約嗎?
81.員工應徵入伍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應如何處理?
四、薪酬績效篇
82.最低工資數額指的是應發數額還是實發數額?
83.年終獎是否屬於工資?年終獎是否必須發放?
84.年終獎是否必須應當在“年終”發放?
85.已經離職的員工可以享受年終獎嗎?
86.孕婦休產假或員工休病假可以不發放獎金嗎?
87.產假期間工資如何支付?
88.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在培訓期間可以只發基本工資或最低工資嗎?
89.工傷醫療期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有何區別?
90.因病不能從事原工作屬於不能勝任工作嗎?
91.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屬於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92.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含哪些項目?
93.員工拒絕償還用人單位的借款,用人單位能否在工資中直接扣除?
94.勞動契約約定工資異議期是否有效?
95.員工在帶薪年休假過程中未創造業績,可否不予發放績效獎金?
96.用人單位安排員工提前結束產假上班,工資如何支付?
97.哺乳期女職工能主動申請加班嗎,加班時長有限制嗎?
五、共時與休息休假篇
98.勞動契約約定的工資結構中包括固定加班工資有效嗎?
99.員工加班是否一定要支付加班費?可以調休方式解決嗎?
100.約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合法有效嗎?
101.值班人員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資?
102.計件制員工如何計付加班工資?
103.不定時工作制下法定節假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資?
104.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員工,年休假和法定節假日是否算工時?
105.綜合計算工時制的每月166.67小時應否剔除節假日和雙休日?
106.青年節、婦女節、少數民族節日未休假,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資嗎?
107.法定節假日和年休假的加班工資是三倍還是四倍?
108.帶薪年休假的“連續工作滿12個月”是指在同一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還是包含不同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
109.用人單位能否安排員工跨年度休年休假?
110.用人單位規定入職前領結婚證的不得享受婚假是否合法?
111.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可以多次享受嗎?
112.員工申請休病假用人單位是否必須審批?病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11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到底有多長?
114.醫療期滿後,員工還能否請病假?
115.員工醫療期內要求上班,用人單位能否拒絕?
116.員工請了1天病假,醫療期就開始起算嗎?
117.員工連續休病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是否計算在病假當中?
118.違反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的員工能否享受產假待遇?
119.女職工哺乳期的哺乳時間能否累計成補休時間?
120.法律規定的探親假現在還在施行嗎?
……
六、規章制度篇
七、離職管理篇
八、社會保險與住房公積金篇
九、勞務派遣與業務外包篇
十、保密與競業限制篇
附錄
超值贈送:人力資源管理法律健康體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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