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爭議調解

人事爭議調解,是指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申請仲裁的人事爭議案件,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促使雙方當事人互識互諒,達成協定,從而有效解決爭議的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事爭議調解
  • 外文名:The personnel dispute mediation
  • 主體:人事爭議調解組織
  • 根據: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特點
1.人事爭議調解是在第三者即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調解機構主持下進行的,這就區別於沒有第三者主持的人事爭議協商活動。
2.人事爭議調解是自願活動,必須始終基於雙方當事人的意願,不能強迫當事人進行調解
3.人事爭議調解是通過教育、疏導的方式來解決爭議的,調解組織的意見只有在雙方當事人都接受的情況下才起作用。調解應遵循自願、合法、合理、合情和尊重當事人申請仲裁裁決和訴訟權利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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