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福高鐵群毆血案

2012年9月,京福高鐵安徽段一工地發生一起惡性群毆事件,造成20多人受傷,引發了社會關注。調查發現,看上去這是兩家公司人員之間的衝突糾紛,而這一群毆事件的背後,涉及國企與民企等單位的“黑幕”交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京福高鐵群毆血案
  • 時間:2012年9月
  • 地點:京福高鐵安徽段一工地
  • 後果:造成20多人受傷
事情經過,原因分析,

事情經過

2012年9月初,一位自稱在合肥至福州鐵路打工者在論壇發帖稱,中鐵六局工程結算時不想付錢,導致半年多時間他們都在討薪,而在2012年8月底,對方組織幾百名暴徒,拿著棍棒、鐵管對工地民工進行打、砸、搶,現場很是血腥。
據了解,群毆雙方分別為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信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相關人員。
涇縣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中鐵六局有百餘人參與了這一事件,福建信通公司有27人住院治療。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了中鐵六局6名人員。
中鐵六局合福鐵路指揮部回應稱,福建信通公司負責施工11座隧道工程,目前,中鐵六局已向施工方支付了足額工程款。2012年8月27日,中鐵六局方面對筆架山隧道進口等施工點進行排險復工,80多名員工在隧道進口處受到福建信通公司員工的強行阻攔,雙方發生衝突。
為了幫助中鐵六局獲得全長約37公里的高鐵工程,福建信通公司向有關部門支付了上億元所謂的“中介費”。民企幫助國企成功中標,其前提條件是,11座隧道工程由其施工。福建信通公司一位負責人回應稱,“中介費”說白了就是買工程的費用,其他企業也有這種“潛規則”。
涇縣鐵路工作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中標後,建設初期雙方合作還比較順利。然而,隨著有關部門對高鐵工程的清理整頓,以及福建信通公司表示退出施工現場,“中介費”或曰“買標費”的問題浮出了水面:這是一筆難以攤銷的巨額成本。
雙方成立的清場小組開始談判,但在最終補償問題上,特別是如何分擔這筆費用分歧很大,一直未能達成協定。昔日的合作者,結果反目成仇,最終導致群毆事件的發生。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分析,如果這一隧道工程按期完成,這筆“買標費”也就攤銷到成本之中,秘密也許永遠不為人知。因為福建信通公司“中途”退場,提出“中介費”或曰“買標費”的分擔問題,於是暴露了“黑幕”交易。

原因分析

2011年,鐵道部下發《關於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鐵路有關問題的處理決定》《關於上報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清理情況的通知》等檔案,要求做好工程轉包和違規分包的清理工作。
中鐵六局合福鐵路指揮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這一隧道工程來說,中鐵六局是中標主體,而主要承建方是福建信通公司。中標以後將隧道交由信通公司施工,是違規分包,屬於鐵道部要求糾正的問題,所以進行清理及清退。
那么,該工程是如何中標的?中鐵六局合福鐵路指揮部一位負責人說,2010年2、3月份,工程中標以前,福建信通公司找到中鐵六局,提出若隧道工程由他們施工,他們有“關係”中這個標。考慮到不這樣做也中不了標,所以就答應與他們合作。
這位負責人表示,2010年4月,在福建信通公司的“關係”幫助下,中鐵六局順利中標,於是“兌現”承諾:隧道工程交由福建信通公司施工。“這個標應該是通過不正當方式獲取的,是違規中標。”
由於“中途”退場,福建信通公司認為,中鐵六局應該分擔一部分“中介費”。該公司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假如說,這個工程花了1億元“中介費”,福建信通公司完成了多少工程量,就應該攤銷多少,其餘部分沒有攤銷的,按照行業慣例,既然中鐵六局與福建信通公司是“緊密的”合作者,就應該分擔這一塊費用。
對此,中鐵六局表示“難以接受”。該公司一位負責人說,按道理,中標是不需費用的,只要企業符合條件,就可以投標。只要企業報價合理,自然而然就中標了。而福建信通公司退場時提出的費用補償,對於國有企業來說,是難以列支的。
至於這筆費用的具體金額和流向,兩家企業相關負責人均語焉不詳。宣城市鐵路工作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作為工程中標的行賄成本,“中介費”或曰“買標費”是上不了台面的。據了解,福建信通公司提出讓中鐵六局共同承擔的這筆費用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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