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具意外保險

交通工具意外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作為乘客在乘坐客運大眾交通工具期間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時導致的意外身故、殘疾或者醫療費用支出等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工具意外保險
  • 交通意外保險
  • 保額:40W一年
  • 投保範圍:凡乘坐合法客運的飛機、火車
概述,保險條款,投保範圍,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金額,保險期限,投保事項,保險賠償,購買理由,如何購買,

概述

不同的交通意外保險在交通工具類別上存在一定的差異。一般情況下,符合一般性交通工具險條款約定的交通工具多指 公共運輸工具,主要包括:依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商業運營規定的持有相應運營執照的民航飛機、火車、輪船、汽車等交通工具形式。
交通工具意外保險交通工具意外保險
投保交通工具意外保險後,在保障年限內,無論是乘坐飛機、輪船、火車,如發生交通意外都有保障。而的交通意外保險,保費才不到40元。因此,如果在一年內可能會多次出行的旅客,不妨為自己購買一份交通意外保險。

保險條款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契約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契約的約定,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投保範圍

第二條凡乘坐合法客運的飛機、火車、捷運、輕軌、輪船、汽車的旅客,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購買本保險。
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效客票踏入乘坐的合法營運交通工具入口,在交通工具內因交通事故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交通工具意外保險交通工具意外保險
(一)被保險人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契約上所載的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契約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鑑定,並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於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併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同一類別交通工具所負的給付上述各項保險金的責任,以該類別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類交通工具的保險金額時,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該類別交通工具的保險責任終止。

責任免除

第四條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殘疾、身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鬥、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它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後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愛滋病(AIDS)或感染愛滋病病毒(HIV)期間。

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的累計保險金額為人民幣66萬元,其中各類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如下:
飛機:人民幣45萬元;
船舶:人民幣10萬元;
火車(含捷運、輕軌):人民幣10萬元;
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人民幣1萬元;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並在保險單中載明,但同一被保險人最多只可投保2份本保險。
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保險期限

第七條 保險期限為七天,保險費為每份人民幣多少元。 保險期限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投保人應於投保時交清全部保險費。

投保事項

第八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並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契約,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於本保險契約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且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契約;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並在本保險契約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淨保險費。
第九條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契約所載的最後住所或通訊地址傳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傳送給投保人。

保險賠償

第十條發生本保險契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規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一條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作為索賠依據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索賠申 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並提供下列證明檔案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5、公安部門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驗屍報告。若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檔案;
6、被保險人的戶籍註銷證明;
7、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檔案;
8、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意外殘疾的,索賠申請人應填 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並提供下列證明檔案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5、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殘疾鑑定診斷書;
6、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檔案;
7、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三)索賠申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提供法律認可的其他有關的證明資料,以提出索賠申請。
第十二條保險人在收到索賠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和第十一條所列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後,應及時做出核定。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索賠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定後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向索賠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對確定屬於保險責任的而給付保險金數額不能確定的,保險人應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並在最終確定給付數額後作相應扣除。
第十三條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且在事故發生日起失蹤,後經人民法院宣告為死亡的,保險人將根據該判決所確定的死亡日期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若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後生還的,受益人應於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後30日內退還保險人支付的身故保險金。
第十四條索賠申請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產生以下賠償項目1、醫療費2、誤工費3、護理費4、交通費
5、住院一伙食補助費6、後續治療費7、營養費
8、殘疾賠償金9、殘疾輔助器具費10、被撫養人生活費11、精神撫慰金
12、喪葬費13、死亡賠償金14、喪事處理費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注意的五個問題
1、領取交通事故認定書,查清楚肇事車輛有無投保,是哪家保險公司,並且諮詢律師有無查封肇事車輛的必要;
2、保留好病歷、醫療票據、出院證明、出院小結、X光片及CT片等資料;
3、積極委託律師,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先準備必須在傷者戶籍所在地取證的證據,儘量縮短理賠的時間
4、在律師的幫助下早做傷殘鑑定;
5、法律規定,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注意保護好自己的訴訟權利。
出院時應注意讓醫院對下列情況作出書面陳述
1、 住院期間的護理人數
2、 出院後是否還需要護理
3、 出院後休養時間
4、 後續醫療費需要多少錢,後續手術時是否需要護理
5、 出院後需要加強營養

購買理由

理由一、乘車出險也可獲賠
保險市場上已有不少航意險的替代產品,如“短期交通意外險”、“綜合交通工具意外險”等,與傳統的航意險相比,投保這類綜合性交通意外險更划算。
首先,保障範圍擴大。20元的航意險僅是當次航班的一次性保險,交通工具僅限于飛機。而綜合交通意外險的保障範圍不僅涵蓋了飛機,還將火車、輪船、汽車、捷運等交通工具都納入了保障範圍,有些產品甚至規定被保險人乘坐公交、計程車等發生意外也可獲得賠償。
理由二、保障期更具彈性
其次,保障期擴大。20元的航意險的保險期只有幾個小時。而綜合交通意外險的保險期明顯擴大,短則數天,長則數月甚至一年,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行程計畫有針對性地選擇。如小王是一位典型的“空中飛人”,可以選擇一年期的綜合交通意外險。而小陳是辦公室文員,平時出差機會比較少,但會選擇在7天年假時外出旅遊,旅遊期間難免會乘坐多種交通工具,這種情況下,小王就可以投保7天的綜合交通意外險,從而省下一筆保費。
理由三、保險卡激活後即可生效
和傳統的航意險相比,市場上的替代性產品在保障範圍、保障期限大幅擴大的同時,保費則明顯降低。

如何購買

長期出行的商旅人士:
乘坐交通工具的幾率比較頻繁,每次買一份意外險既麻煩又不划算,完全可以考慮買一份一年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險。
市面上可以買到的交通意外險,同質性比較高,可供選擇的產品比較多。可以根據自己常乘坐的各種交通工具的類型來挑選合適的產品。
比如經常乘坐飛機的人士,航空意外傷害的保額可以高些,如果其他人身保障非常齊全,可以只選擇含有高額保障的單純航空意外險產品;
交通工具意外保險交通工具意外保險
如果出差要乘坐多種交通工具,可以選擇帶有飛機、火車、輪船、汽車意外傷害保障的產品;
如果本身沒有其他的意外傷害方面的保障,可以選擇保障全面的意外險,既含有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保障,又含有其他意外傷害保障及意外醫療保障,保費不貴,都在百元左右,保障又全面,真是一舉多得的好事情。
短期偶爾出行的人士:
不經常出差的人士,偶爾出差個把星期,為了給自己個安全的保障,給家人一份安心,可以選擇短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險,保障涵蓋出行期間即可,一般保障7-15天的這種短期的交通意外險,保額都會相對較高,保費也比較便宜,一般在20-5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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