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印花稅

交易印花稅

證券交易印花稅是股民從事證券買賣所強制繳納的一筆費用,根據一筆股票交易成交金額計征。證券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屬行為稅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易印花稅
  • 性質:從事證券買賣所強制繳納的費用
  • 屬行:稅類
  • 前身:普通印花稅
  • 稅率:1‰
  • 不征印花稅:基金和債券
發展歷史,存在問題,主要作用,

發展歷史

1991年10月,鑒於股市持續低迷,深圳市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在隨後幾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稅成為最重要的市場調控工具。
交易印花稅
中國證券交易印花稅調整歷史中國證券交易印花稅調整歷史
1997年,為抑制投機、適當調節市場供求,國務院首次作出上調股票交易印花稅的決定,為平抑過熱的股市,1997年5月10日起,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上調至5‰。
1998年6月12日,為活躍市場交易,又將印花稅率由5‰下調為4‰。 1999年6月1日,為拯救低迷的B股市場,國家又將B股印花稅稅率由4‰下降為3‰。
2001年11月16日,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2‰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5年1月24日,最後一次下調股票交易印花稅,執行千分之一稅率。
2007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千分之一調整為千分之三。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三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8年4月24號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一。
2008年9月19日起,由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存在問題

央行降息放水救市,在股市超跌之下,政府救市政策力度逐漸加大,市場對官方下調證券交易印花稅預期也越來越強烈。
專家學者卻認為:印花稅下調是政府救市政策組合拳的一項,不過是否使用、何時使用、力度多大還需統籌考慮。

主要作用

印花稅下調更多的是體現政府對股市的支持態度,提振股民信心,實際效果可能還遠不如上周末28家新股暫緩IPO所帶來的效果。投資者可以對2015股票交易印花稅進行關注,從而進行有利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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