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禁

五禁在《內經》中有兩處代指,一是《五味》篇中的五味所禁的簡稱,一是《靈樞經》篇名,文中著重介紹了針刺的禁忌,如時間、手法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禁
  • 出處:《黃帝內經》
  •  類別:中醫基礎術語
解讀,中醫套用,

解讀

1、五味所禁
《靈樞·五味》:“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禁苦。”馬蒔曰:“此言五臟之味有五禁,皆五行之相剋者也。”因五臟已病,故不宜以其相剋之味更令其虛。《素問·宣明五氣篇》又云:“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鹹走血,血病無多食鹹;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是謂五禁,無令多食。”此強調“無令多食”,而非完全禁忌。張志聰曰:“五味所以養五臟之氣者也,病則氣虛,故無令多食,蓋少則補,多則反傷其氣。”故臨床用藥,需先辨五臟陰陽氣血盛衰來調配五味。
2、《靈樞經》篇名
本篇主要論述針刺治療中五禁、五奪、五逆、五過、九宜的意義。文中著重介紹了針刺五禁的內容,即故名。

中醫套用

一、五味所禁
1、指導遣方用藥。
五味所入是治療疾病,遣方用藥的基礎理論,而五味調製也有禁區,即五味所禁。五味入五臟各有偏好,根據五行生剋乘侮理論,在五臟患病時,必有所不勝之味,以肝病為例,肝病禁辛,肝屬木,辛屬金,金克木,故肝病禁辛,慎用辛藥以防加重;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酸屬木,筋味肝之體,筋病時,不勝本髒之味,故少用酸藥以防加重。
2、指導病時的飲食禁忌。
正常情況下五味對所主臟腑有滋生作用,但是五味太過易傷五臟,特別是在疾病的情況下。比如酸味入肝補肝,有利於肝對筋的濡養,但是味過於酸,反能傷肝引起肝氣偏勝。要根據五臟所病而選擇五味禁忌,故肝病筋病患者當忌食酸味,其他類推。
3、根據五行生剋確定忌口內容。
臟腑之間存在生克承制的關係,在正常情況下,五臟間的抑制和約束是一種良性循環。在病理情況下可能會抑制太過,此時當忌口加劇五臟間病理相剋的飲食。因此《靈樞·五味》提出“五禁”。“肝病禁辛……肺病禁苦。”即服用辛味食物可助肺金,肺金太過可克伐肝木,故應當忌口,其他類推。
二、《靈樞》五禁
文中關於針刺禁忌,有時間上的禁忌;有針刺手法上的禁忌,名五奪;有五組預後不良證的表現,名五逆。
1、時間上的禁忌:
逢甲、乙日的時候,不要針刺頭部,也不可用發蒙的針法針刺耳內。逢丙、丁日的時候,不要用振埃法針刺肩、喉及廉泉穴。逢戊、己日的時候,不可針刺腹部,也不可用去爪法逐水。逢庚、辛日的時候,不可針刺股膝部的穴位。逢壬、癸日的時候,不要計刺足脛部的穴位。這就是所謂五禁。
2、五奪,為五種不能用瀉法的情況:
一為久病形體瘦削,虛弱已極,二是大出血之後,全身各部分都缺乏血液的營養;三是大汗之後,津液缺乏;四是大泄之後,體力陷於衰弱;五是新產的產婦或在大出血之後,引起嚴重血虛者。
3、五組預後不良的病症:
熱性病,脈不數,出汗之後,脈大而急數,是一逆;患瀉下病,脈洪大,是二逆;長期患著痹,肘膝等處高起的肌肉破潰,身體發熱,而脈搏或一手或兩手亦難以摸到,是三逆;久病腸癖沃沫,精遺,淋濁,盜汗等陰血受損之病,致形體消瘦,若身體發熱,膚色蒼白,大便下凝血塊,血塊很多,病情深重,是四逆;久發寒熱致形體消瘦,脈堅硬搏指的,是五逆。
針有五禁,實為避免引發臨床醫療事故的要則。針刺治病,同樣要趨利避害,揚長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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