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五常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局長:於偉東
  • 釋義:政府部門
  • 隸屬:五常市人民政府
領導班子,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領導班子

五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於偉東
主管工作:建設局全面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哈市關於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測繪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意見。
(二)負責全市的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繪測量工作,負責全市的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的落實和各類開發小區建設規劃的審查報批,指導與管理村鎮規劃的編制;城市建設檔案歸口管理。
(三)貫徹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定額及部管行業的標準定額和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制訂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投資估算指標以及工程造價管理;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制訂工程設計、施工、招投標的規章,指導和監督有關設計、施工和投標活動;綜合管理工程監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程質量,材料檢測,散裝水泥使用和施工安全工作,負責行業勞動保險統籌工作。
(四)指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使用,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負責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管理及工程驗收工作;負責全市的牆改工作。
(五)負責全市的公益設施建設;負責城市的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市容和環衛的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建監察工作。
(六)負責房地產的管理,房地產的經營開發,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房屋產權、產籍工作;指導和管理城鎮經濟住房和商品房的建設、推進住房制度的改革,加快城市和村鎮建設的發展。
(七)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人民防空法》,負責制訂和實施我市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人防工程建設,利用人防工程發展人防經濟;負責人民防空經費收繳和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管理機關公務員的考核和所屬單位人員的考核;管理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勞動保險工作;監督系統的財務經營活動。抓好系統的安全保衛及信訪工作。
(九)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行政有關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作會議和以局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制訂實施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機關的文秘、信息、信訪、檔案、保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的修建、計畫等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機關公務員的年度考核和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才交流和大中專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接收及安置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改工作;負責職工的獎懲,單位的工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系統職工教育和退管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
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系統內各單位的財務指導檢查和內審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規;負責有關財務計畫和統計工作。
(四)城市建設股
貫徹國家有關城市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我市城市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市政、燃氣、熱力、綠化、道路及各種管線等城市基礎設施管理;負責城市建設工程發包、監督建設的技術標準設計規範和各項定額;執行和落實城市建設的政策、法規;負責園林、市容、環衛、城市監察和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的指導工作;負責城市建設基礎設施統計工作。
(五)村鎮建設股
負責全市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村鎮建設法律、法規的貫徹和宣傳;負責24個鄉鎮(五常鎮除外)總體規劃編制及村屯建設規劃編制;負責審批24個鄉鎮(除五常鎮、山河鎮、拉林鎮)公共建築、生產建築、鄉鎮主街兩側建房及村民占用耕地建房和建築面積超過100平方米以上的建房;負責城鄉基礎設施和各種管線設施規劃審批;負責村鎮信訪;負責村鎮統計;負責城鄉測繪;負責城鄉監察,依法對違反城鄉規劃管理的行為、違反集鎮和村屯規劃管理的行為、擾亂建築市場秩序、違反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的行為、生產銷售、使用散裝水泥及牆體材料過程中的違法行為、燃氣工程建設、經營、使用過程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六)房地產管理股
負責全市房地產的經營開發,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房屋產權、產籍工作;指導和管理城鎮經濟住房、商品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設、推進住房制度的改革,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物業供熱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和政策。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供熱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等。
(七)人防辦
負責貫徹國家《防空法》,落實省政府14號令,收取“結建費”和“四項費用”,負責人防通訊,防空警報建設,根據軍事機關的決定,發放突襲警報,並組織民眾疏散和隱蔽,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搬遷轉移工作,利用現有人防工作發展人防經濟。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12日,被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評為“2019年度全省建築節能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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