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國條約

五國條約

限制海軍軍備是華盛頓會議的重要議題之一。於1922年2月6日簽訂了《五國公約》即《美英法意日五國關於限制海軍軍備條約》。

《五國條約》是大國間訂立的第一個裁軍協定,是美國外交的勝利,意味著美國與英國處於同等地位,英國海上優勢喪失,同時日本海軍的擴大被限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國條約
  • 五國條約:限制海軍軍備
  • 重要議題:全部停止正在執行海軍主力艦造艦
  • 具體建議:美英日主力艦噸位的比例5:5:3
五國條約,國際評論,

五國條約

重要議題
大會開幕那一天,為了使美國在裁減軍備的爭鬥中取得主動地位,休斯就提出了限制海軍軍備的建議,勸說各國放棄原定的造艦計畫。
休斯的建議包括以下一些原則:
1.全部停止正在執行或擬議中的海軍主力艦造艦計畫;
2.拆毀一部分現役軍艦;
3.對有關各國現有海軍力量加以考察並做出相應規定;
4.以主力艦噸位作為計算有關國家海軍力量的標準,配備輔助艦的噸位應與各該國主力艦的噸位成一定比例。
休斯的建議
1.美、英主力艦噸位總量各為50萬噸,日本為30萬噸,美、英、日主力艦噸位的比例為5:5:3;
2.削減已建成或正在建造的主力艦的數字,美、英、日三國只分別保留主力艦18艘、22艘、10艘;
3.10年內締約各國不得建造主力艦,10年後待服役之主力艦報廢時,才能建造、補充新的主力艦;
4.不得建造排水量超過35000噸的主力艦;
5.法、意兩國主力艦問題容後再議。
挑戰英國,限制日本
美國提出的上述方案,是對英國海軍優勢的挑戰。一次大戰後,美國雖然發了橫財,有了擴充海軍,超越英國的很大潛力,但是,要真正壓倒英、日,也非易事。所以,美國的第一步是爭取做到與英國平起平坐。而通過限制主力艦噸位總量,英國主力艦的優勢就將消失,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美國的勝利。
當時,英國已開始建造排水量為42,000噸至45,000噸的主力艦;美國還只能建造排水量為 33,000噸的主力艦。美國提出禁止建造排水量超過 35,000噸的主力艦,就是要從另一方面限制英國擴大海軍軍備,使美國的實力相對增強。
同時,上述方案也是對日本的限制。
按照休斯的建議,英、美、日三國要拆毀已建成或正在建造的艦隻共66艘,合計187 萬多噸。這在各國代表中引起很大震動。據英國記者沙利文報導:當休斯提到英國應停止建造“喬治五世號”主力艦時,英國代表、海軍上將比蒂勳爵“在靠椅上向前一趴,活像一隻躺在門口太陽下打盹的猛犬被一個粗魯的過路人踢了一腳似的……”。
倫敦《泰晤士報》記者科洛內爾·雷平頓寫道:“休斯先生在35分鐘內擊沉的軍艦,要比全世界的海軍將領幾個世紀中所擊沉的軍艦還要多。”在哈定總統歡迎各國代表的宴會上,一位英國代表對他的日本朋友小聲地說:“我們是代表著兩個島嶼帝國,對於海軍問題,我們的意見應該一致。”
英國和日本對美國方案的反應
然而,英國和日本對美國方案的反應也不是完全一致的。
英國代表基本同意美國的上述方案。因為英國負債累累,要繼續維持兩強海軍軍備的標準,實在是財力所不允許的;如果接受美國的建議,少造一艘軍艦即可以少開支4000萬美元,就可以用節省下來的資金多少解決一些國內的經濟困難。而只要能把裝備最新的戰艦保留下來,儘量提高艦隊的素質,也就可以彌補戰艦減少後帶來的缺陷。同時,英國也主張對日本給予一定的限制。
日本代表卻拒絕接受休斯的建議。日本一些海軍將領認為,防守國艦隊對假定敵國的艦隊應保持 7:10方能有取勝的把握,因此,日本代表認定,分配給日本主力艦的噸位數額太少,不能保證國家的安全。11月30日,日本首席代表加藤友三郎正式向大會建議,英、美、日主力艦噸位的比例應改為 10:10:7。但休斯不肯讓步,他宣稱:如果日本堅持它的主張,那么日本每造一艘軍艦,美國就要造 4艘軍艦。
日本代表對休斯的建議抵制了約一個月。這期間,美國密碼破譯人員一直監聽著日本代表同東京來往的絕密電報,以便在談判中爭取主動,直至探知日本政府已決定接受休斯的建議。日本政府終於作出這樣的決斷,主要也是因為當時日本的財政狀況不佳,要堅持大規模軍備競賽確有困難。加藤友三郎就說:“如果沒有真正充實的國力,不管有多么充實的軍備也不能發揮作用。”他認為,在當時形勢下,以外交手段來避開戰爭才是國防的真正途徑。
在美國的建議下,美、英、日三國首席代表進行了秘密協商。加藤在表示願意接受休斯建議的同時,提出了交換條件:一是承認日本在中國已經獲取的利益;二是英、美在太平洋所屬島嶼之防禦設施應維持現狀;三是保留日本新近竣工的“陸奧號”戰艦。美國基本上同意了日本的上述要求。在中國問題上,美國已得到日本關於“門戶開放”的保證,也就承認了日本原有的在華利益;在設防問題上,美國同意不在菲律賓和關島設防,但保留在檀香山增加防務的權利;至於保留“陸奧號”戰艦,美國也未提出異議。日本的要求雖已得到滿足,但因遠東和太平洋島嶼屬地問題還在討論之中,日本擔心會議做出不利於它的決議,所以在限制主力艦問題上仍然繼續拖延,不願馬上籤署條約。
12月13日,“四國公約”在不損害日本利益的條件下簽字。
12月14日,在太平洋及遠東問題委員會上,休斯支持中國代表團向日本提出取消“二十一條”的要求,向日本施加壓力。從當日下午四時開始,美、英、日三國進行了 4個鐘頭的緊張磋商,使加藤終於同意接受英、美、日三國主力艦的總噸位保持5:5:3的比例。
12月15日,限制軍備委員會宣布,美、英、日三國已對限制主力艦問題達成協定。在休斯的建議中,對法國、義大利主力艦噸位的總量沒有提出確切的限額。當時休斯說:“鑒於大戰的非常情況,影響了法、意海軍的現有力量,目前沒有討論兩國主力艦噸位限額的必要。”對此,法國代表大為不滿,認為是對法國的輕慢。
會場會場
12月15日,即美、英、日三國宣布達成協定的當天,法國突然提出兩個要求:一是法國須擁有主力艦35萬噸;二是自1925年開始,法國將建造新主力艦10艘,每艘為 35,000噸,以防備德國的再起和保障法國殖民地的安全。義大利也要求享有與法國同等的權利。英國對法國的要求表示強烈反對,因為這違背了英國的一貫方針,即防止法國獨霸歐洲,防止法、意兩國的海軍力量在地中海超過英國。於是英國採取對策,向報界披露了法國的要求,使法國政府受到世界輿論的譴責。12月16日,休斯又提出了一個妥協的方案:法、意兩國可各擁有主力艦175,000噸。那時,法國已建成的主力艦有 7艘,共164,000噸;在此基礎上要實現前述要求,需要軍費 4億美元,這是法國所無力負擔的。法國這樣漫天要價,不過是以攻為守的一種手法而已。12月16日,休斯把他的妥協方案電告正在英國的法國首席代表白里安,白里安表示,只要對潛水艇不加限制,175,000噸的主力艦限額是可以接受的。12月20日,英、美、日、法、意五國終於在限制主力艦的問題上達成了協定。
在達成限制主力艦噸位的協定以後,限制軍備委員會還討論了限制輔助艦的問題。在休斯的建議中,把輔助艦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包括巡洋艦,驅逐艦等在內的水上輔助艦;第二類是潛水艇;第三類是航空母艦。會上爭論最激烈的是關於潛水艇的限制問題。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潛水艇曾大顯神威。戰後,一些國家都秘密地加速建造潛水艇。休斯在建議中提出,英、美可各擁有潛水艇9萬噸,日本可擁有54000噸。這些限額,實際上已高於當時三國潛水艇的噸位。英國對限制潛水艇的態度最積極。因為英國所需大量物資全靠海外供應,僅糧食一項就有3/5依靠進口,保證海運暢通極為重要。一次大戰中,德國的潛水艇炸毀了許多英國商船,所以英國主張完全禁止潛水艇。英國的主張首先遭到法國的反對。法國缺少建造主力艦的經費,為了保持海軍實力,堅持要擁有相當數量的潛水艇。法國代表表示,為了維持本國與殖民地及海外屬地的聯繫,保障本國領土的安全,法國應擁有 9萬噸潛水艇。日本、義大利和美國代表都同意法國的上述意見。針對法國的要求,貝爾福發表了演說,他說:“英國之所以能同德國的潛水艇進行鬥爭,只是因為德國沒有足夠的基地。基地遍布各地的法國,如果再擁有大量的潛水艇,那可能要比德國對英國的威脅還大許多倍。”法國代表駁斥說,法國並未猜疑英國要以525,000噸主力艦向法國施展陰謀,英國也不應因法國要求有九萬噸潛水艇而猜疑法國對英國懷有敵意。白里安表示,如果英國願意廢除主力艦,那法國就立刻廢除潛水艇。他還譏諷說:“英國從來沒有利用本國主力艦來攻擊法國。英國建造主力艦想必是為了打撈沙丁魚。那么,何不讓可憐的法國也造幾艘潛水艇……來研究研究海底植物呢……。”唇槍吞劍,各不相讓,英、法關係弄得十分緊張。美國為了緩和矛盾,又提出一個新方案,即英、美可各保留潛水艇 6萬噸,日、法各31,500噸,義大利21,000噸。但是,法國仍然堅持 9萬噸,決不讓步;日本則要求潛水艇的噸位也按照5:5:3的比例確定;義大利則堅持要31,500噸。由於分歧太大,限制潛水艇問題沒有達成任何協定。
海軍建設上,為了防禦潛水艇,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巡洋艦、驅逐艦等輔助艦艇。由於會上沒有就限制潛艇問題達成協定,使限制水上輔助艦問題的討論也歸於失敗,只是通過了對各類輔助艦艇排水量的限制和配備火炮口徑的限制。至於對航空母艦的限制問題,則是在休斯建議的基礎上,大幅度提高了各國可擁有的噸位總量,才達成協定的。
此外,對裁減陸軍的問題也進行了討論。歐美各國中,法國的陸軍最多,有818000人。因此,法國成了與會國攻擊的目標。法國本想以限制陸軍作為條件,換取美國將法國所欠的戰債取消或者緩期,並爭取與美國建立經濟、軍事同盟。但美國拒絕了法國的要求。於是,法國在討論裁減陸軍問題時也毫不讓步。在1921年 3月21日的限制軍備委員會上,白里安竭力為法國辯解。他說,世界上如果還有一個誠心要求和平的國家,那就是法國。白里安利用各國代表的反蘇情緒,危言聳聽,似乎波蘭和整個西歐已籠罩在“布爾什維克的恐怖”之中,只有法國保留強大的陸軍才能拯救他們。
他還斷言,德國在任何時候都可能徵集數百萬軍隊,除非各國能夠保障法國的安全,法國決不裁減陸軍。日本、義大利和比利時也不同意裁減陸軍。英國外交大臣寇松在倫敦發表演說時也不同意裁減陸軍。英國外交大臣冠松在倫敦發表演說時宣稱:如果其他國家繼續加強他們的陸軍,那么裁減海軍也是無法實現的。英法矛盾如此尖銳,有關各國意見也如此分歧,限制陸軍軍備問題便成了懸案。
限制軍備委員會還對限制空軍問題進行了討論。由於飛機的戰略價值日益引起軍事專家們的重視。英、美、法、日等國都無意裁減空軍,使這項討論也沒有取得什麼結果。
經過86天的激烈爭吵,最後總算達成了一些初步的協定,於1922年2月6日簽訂了《五國公約》即《美英法意日五國關於限制海軍軍備條約》。
條約規定了締約各國可擁有主力艦的噸位總量,其數字略高於休斯建議中的數字。因為會議同意日本保留“陸奧號”戰艦,又要保持美、英、日、法、意主力艦噸位的5∶5∶3∶1.75∶1.75的比例,所以條約規定:英、美可各擁有主力艦 525000噸,日本為315,000噸,法國、義大利各為175,000噸。條約對各國航空母艦噸位總量的限制是:英、美各為135,000噸,日本為81,000噸,法、意各為6萬噸。條約還規定締約各國不得建造排水量超過35,000噸的主力艦和排水量超過27,000噸的航空母艦,以及排力量超過 1萬噸的巡洋艦及其他艦艇。對各類艦艇上配備的火炮口徑,條約規定:主力艦不得超過16英寸;艦空母艦、巡洋艦及其他艦艇不得超過 8英寸。條約還規定:10年內締約國不得動工建造新的主力艦。
由於日本的要求,“五國公約”還對簽約國海軍基地的建設作了限制。該約第19條明確規定:美、英、日在太平洋所屬島嶼及屬地上的防禦工事和海軍基地應保持現狀,不得採取任何加強措施或建立新的海軍基地和要塞。條約列舉應維持現狀的地區有:香港及英帝國所屬東徑110°以東的島嶼屬地;日本所屬千島群島、小笠原群島、奄美大島、琉球群島、台灣和澎湖列島。條約還規定下列地區不適用上述條約:美國附近海岸、阿拉斯加(不包括阿留申群島)、巴拿馬運河區、夏威夷群島;英國所屬加拿大沿岸島嶼、澳大利亞聯邦和紐西蘭。
應該承認,“五國公約”是現代史上帝國主義國家就局部裁軍問題達成的唯一協定。會後,按照條約的具體規定,締約各國都拆除了一批正在建造和服役的主力艦,並在10年內相對緩和了主力艦的造艦競賽。這是華盛頓會議所取得的一點成果。
美、英、日、法、意五國之所以能相互妥協,簽署《五國公約》,如前所述,是當時的國際、國內條件所決定的。在主力艦問題上能夠達成協定,也是由於隨著戰略武器的發展,主力艦的威懾力量已相對減弱,許多軍事專家都認為戰艦時代已成過去,在主力艦方面開展競賽已沒有多大意義,若再爆發戰爭,要靠飛機和潛水艇來解決問題。美國陸軍航空隊副司令米切爾準將就十分強調飛機的作用。他說,美國的航空事業如果有相當的發展,那么距美國海岸 200海里內的敵艦,不管它是不是裝甲艦,都可以被擊沉。1921年7月21日,米切爾在大西洋上組織了一次試驗:以8架轟炸機運載他專門設計製造的兩千磅重的硬化鋼炸彈,不到半小時就炸沉了一艘從德國繳獲的“東弗里斯蘭號”巨型戰艦。這個試驗很受贊成裁減海軍的人士的賞識。德國沙爾將軍則稱道潛水艇的威力。他認為,一個弱國只要有了完善的潛水艇設施,就也可確立遠洋政策。至於締約各國同意將舊艦拆除,是因為舊艦型號早已過時,淘汰後可以另外建造裝甲厚、火力猛、速度快、續航力強的艦艇。而且,此舉還可以為它們賺來“熱愛和平”的美名。
當然,帝國主義國家是不會束縛自己的手腳的。“五國公約”條款雖多,也只是規定了主力艦與航空母艦的噸位比例,而對其他艦艇和陸軍、空軍的數字都沒有限制,因此不能真正緩和帝國主義國家間的軍備競賽。華盛頓會議之後,美、英、日、法、意各國就競相發展非主力艦。1922—-1923年,日本已建成6艘巡洋艦、15艘驅逐艦和11艘潛水艇;義大利建成4艘驅逐艦;英國建成一艘巡洋艦;法國建成3艘巡洋艦、18艘驅逐艦和11艘潛水艇。到1927年,已經建成和正在建造的巡洋艦、驅逐艦和潛水艇,英國有 289艘,合計61萬多噸;美國有350艘,513,000多噸;日本有179艘,347,000多噸;法國有113艘,225,000多噸;義大利有75艘, 131,000多噸。以上事實,再一次證實了列寧的預言:“帝國主義就是大國為分割和重新分割世界而進行的殘酷鬥爭,因此它必然會引起……進一步軍事化。”

國際評論

《五國條約》是大國間訂立的第一個裁軍協定,是美國外交的勝利,意味著美國與英國處於同等地位,英國海上優勢喪失,同時日本海軍的擴大被限制。
但是,《五國條約》中關於海軍基地的規定,是美國為換取日本承認主力艦的限制而作出的讓步。根據條約,美、英、日三國都不得在西太平洋它們各自的外國屬島上進一步設防,這對日本特別有利,因日本當時在它所屬太平洋島嶼上已有設備較好的海軍基地;而對英、美來說,這就意味著不能在距日本本土2,700至3,200海里以內新建或加強海軍基地,特別是限制了美國在菲律賓和關島加強防務。締約之後,英、美在遠東可以利用的主要軍事基地就只有新加坡。雖然新加坡被稱為遠東潛在的直布羅陀海峽,從這裡可以比較容易地對日本發動進攻,但由於沒有任何條款限制日本加強本土的防務,一旦爆發戰爭,美國必須在兩大洋進行防衛,英國必須把艦隊分散在全世界以保自己的屬地,而日本卻可以把艦隊集中在離本國島嶼很近的地方。這預示著在未來的太平洋戰爭中,日本可能取得某種優勢。
暫時緩和了帝國主義國家之間的海軍軍備競賽,但不能消除列強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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