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品女樂判

《五品女樂判》是唐代元稹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五品女樂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元稹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五品女樂判
辛為五品官,有女樂五人。或告於法。訴云:三品已上有一部。不伏。
聲樂皆具,以奉常尊,名位不同,則難逾節。辛也榮沾五命,始用判懸,僭越三人,終乖儀制,非道不處,多備何為?苟耽盈耳之繁,遂過粲兮之數。廣張女列,徒效尤於馬融;內顧何功,欲思齊於魏絳。罔循唐令,空溺宋音。雖興一部之詞,其如隔品之異。請懲擾雜,以償人言。

作者簡介

元稹(779—831),唐代詩人。字微之,河南(治今河南洛陽)人。早年家貧。公元793年(唐德宗貞元九年)舉明經科,公元803年(貞元十九年)舉書判拔萃科,曾任監察御史。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最後以暴疾卒於武昌軍節度使任所。與白居易友善,常相唱和,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詩作平淺明快中呈現麗絕華美,色彩濃烈,鋪敘曲折,細節刻畫真切動人,比興手法富於情趣。後期之作,傷於浮艷,故有“元輕白俗”之譏。有《元氏長慶集》60卷,補遺6卷,存詩830餘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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