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類容器

二類容器又稱“第二類壓力容器”。是指為有利於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監督和管理,根據容器壓力等級(見“壓力容器”)、在工藝過程中的作用原理、介質易燃性及毒性程度而把壓力容器劃分為3類。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二類容器:(1)中壓容器(除了屬於三類容器外);(2)易燃介質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的低壓反應容器和儲存容器;(3)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的低壓容器;(4)低壓管殼式餘熱鍋爐;(5)搪玻璃壓力容器。製造或設計二類壓力容器的單位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許可證。

second category vessel
為了有利於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和監督檢查,按《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二類容器:(1)中壓容器;(2)劇毒介質的低壓容器;(3)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器和貯運容器;(4)內徑小於1m的低壓廢熱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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