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訓同條,訓詁學術語。亦稱“訓同義異”“二義同條”“二義不嫌同條”。指在一組被訓釋的字詞中,有的要取訓釋字、訓釋詞的甲義,有的要取訓釋字、訓釋詞的乙義。如《爾雅·釋詁》:“育、孟、耆、艾、正、伯,長也。”訓釋字同是一個“長”,但被訓釋的字詞“育”是長養(養育)之“長”,“孟、耆、艾”是年長、年老之“長”,“正、伯”是官長、首長之“長”。這是由於訓釋字、訓釋詞具有不止一個意義而造成的。參見“同訓”。
二訓同條,訓詁學術語。亦稱“訓同義異”“二義同條”“二義不嫌同條”。指在一組被訓釋的字詞中,有的要取訓釋字、訓釋詞的甲義,有的要取訓釋字、訓釋詞的乙義。如《爾雅·釋詁》:“育、孟、耆、艾、正、伯,長也。”訓釋字同是一個“長”,但被訓釋的字詞“育”是長養(養育)之“長”,“孟、耆、艾”是年長、年老之“長”,“正、伯”是官長、首長之“長”。這是由於訓釋字、訓釋詞具有不止一個意義而造成的。參見“同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