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因果連鎖論

事故因果連鎖論

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事故因果連鎖論,用以闡明導致傷亡事故的各種原因及與事故間的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事故因果連鎖論
  • 外文名:Accident causation  theory
  • 提出者:海因里希
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用以闡明導致傷亡事故的各種原因及與事故、傷害之間的關係。該理論認為,傷亡事故的發生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儘管傷害可能在某瞬間突然發生,卻是一系列事件相繼發生的結果。
在事故因果連鎖論中,以事故為中心,事故的結果是傷害(傷亡事故的場合),事故的原因包括三個層次: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基本原因。由於對事故的各個層次的原因的認識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事故致因理論。因此,人們也經常用事故因果連鎖的形式來表達某種事故致因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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