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稅收負擔

主體稅收負擔是“客體稅收負擔” 的對稱。指納稅人的法定負擔和負稅人的歸宿負擔。不論是以物為徵稅對象,還是以人、以行為等為徵稅對象,最終都要由納稅人繳納,由負稅人承擔,所以納稅人 (負稅人)是承擔稅負的主體。納稅人要從自己的收入或財產中繳納稅收。

對納稅人(負稅人)進行分類,並分析其負擔稅收的結構情況,有利於比較研究不同社會制度、不同階級、階層承擔稅負以及同一國家中不同納稅人 (負稅人) 承擔稅負的情況,以便進一步改進稅收政策和稅負的分配狀況。主體稅收負擔又分納稅人的納稅義務負擔和負稅人的歸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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