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文譎諫

主文譎諫

指婉言規勸,通過詩歌的形式,用比喻的手法進行諷諫

不直言過失,注重文辭的委婉,讓人容易接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主文譎諫
  • 出處:《毛詩序》
  • 拼音:zhǔ wén jué jiàn
  • 釋義:指史官或委婉地規諫。
成語解釋,成語典故,詞語辨析,用法: 作主語、賓語、定語;指婉言規勸,

成語解釋

詳細解釋:
主文: 1.指史官。 2.主持考試。 3.用以稱主考官。 4.掌管文書;撰擬文稿。 5.用以稱掌管文書的人員。 6.謂詩文不直陳而用比興。 7.法律用語。舊時訴訟判決書上記載判決結論的第一段文字。
譎諫 : 1.委婉地規諫。 朱熹解為“主於文辭而托之以諫”。

成語典故

毛詩序》:“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曰風。”其中的主文是指重視文采,講究形式;譎諫是指刺上的方式應委婉含蓄,使統治者更容易接受。另外,“風”在此處應該是指“民歌、歌謠”,與《詩經》中“國風”的風同義。引文一方面論述了詩的社會效用,以文藝干預現實;另一方面對詩歌形式也提出了要求。

詞語辨析

突兀長篇賦荔支,主文譎諫起人思。 ★清·錢謙益《宋比玉過訪虞山》

用法: 作主語、賓語、定語;指婉言規勸

【反義詞】: 犯言直諫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