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言語

主動言語,是指言語活動的一種。主體運用語言工具同別人進行交際的言語。主體首先確定要表達的思想、觀念,要交流的意義、內容;然後根據句法規則和音位規則,選擇適當的辭彙、句子、短語等,把它們轉變為言語,組織成有言語結構的信息;最後,把計畫好的言語信息以物質的形式表現出來,如語音、文字等。講演、報告、交談、書信、作文等,均屬於主動的言語活動。一般來說,主動言語的語法較規範,語義較準確,在言語活動中較注意與表達對象溝通。

簡單地說,語言是言語活動中同一社會群體共同掌握的,有規律可循而又成系統的那一部分。語言是一個抽象的實體,是從語言實踐中抽象出來的全社會約定俗成的均質系統,而在抽象的過程中,就必須把所有的個人要素或個人雜質全排除出去。但言語是很難找到規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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