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負責草擬全市依法行政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依法行政的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考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職責:16
  • 地址:丹陽市人民政府
  • 性質:辦公室
主要職責
二、負責編制市政府行政措施制定計畫,督促、指導、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三、起草或者組織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行政措施草案,統一審核、修改市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審議的行政措施草案;承辦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四、負責建立實施市政府行政措施項目調研製度、聽證制度和專家諮詢論證制度。
五、承辦市政府行政措施的發布和解釋工作,協調處理市政府行政措施貫徹實施中的分歧、矛盾;承辦市政府制定的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修改工作。
六、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擬定行政執法監督的有關制度和工作計畫,組織或參與對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法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
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定有關配套的措施和答覆意見。
七、辦理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備案審查工作,對重大違法行政行為進行督查;對聽證工作實施指導和監督。
八、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行政執法證件核發和管理的具體工作,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市政府委託做好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論證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有關工作。
九、協調市政府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
十、承辦市政府行政措施向鎮江市政府報送備案工作,辦理鎮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十一、草擬行政複議工作的有關制度,辦理市政府的複議、應訴事項,實施行政複議統計制度;負責重大行政複議決定的備案審查工作;對全市行政複議、應訴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對違反行政複議法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十二、受理對違法行政執法的投訴和舉報;承辦行政賠償的審查監督工作。
十三、組織清理(立、改、廢)市政府行政措施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編輯行政措施彙編。
十四、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對行政立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應訴等人員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考核工作。  
十五、開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論和實踐工作的研究,開展省內外政府法制業務交流,負責市政府的法律事務,指導全市的政府法制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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