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蘇維埃政權

中華民國,從辛亥革命開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建國後才結束,中華蘇維埃政權在此期間不是國家代表,也不是執政黨,雖然此期間袁世凱篡奪了勝利果實,但沒有改變歷史線路,軍閥割據,帝國主義侵略,直到蔣介石基本統一了除共產黨,列強控制的地區。前一段時間如果指民國時期政權有很多,但是中共沒有合法政權,中華蘇維埃是中共建立的無產階級的第一個政權。民國初期的南京臨時政府,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的北洋政府,雖然後來軍閥混戰但是北洋政府還是名義的全國合法的唯一政權,1921年成立的廣州國民政府與北洋政府對峙,寧漢合流武,東北易幟後南京國民政府就是全國唯一合法的政權,在國共十年對峙時期中共建立了一系列的根據地也就是紅色政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蘇維埃政權
  • 外文名:dsgkhaog
  • 時間:中華蘇維埃政權
  • 地點:中華蘇維埃政權
誕生歷史,憲法大綱,政權宗旨,制度規章,政權遺產,

誕生歷史

1927年12月11日,由共產黨人張大雷、葉挺、惲代英、葉劍英等在廣州領導工人和革命士兵舉行武裝起義。起義隊伍打敗了國民黨反動軍隊,占領了市內絕大部分地區,建立了工農民主政權——廣州蘇維埃政府。第二天,國民黨反動軍隊在帝國主義支援下大舉反撲,因敵我力量懸殊,起義部隊在l3日被迫撤出廣州。 廣州起義,誕生了中國第一個城市蘇維埃——廣州公社。廣州起義舊址,現在的廣州市起義路200號,保留著起義總指揮張太雷用過的辦公桌。這位年輕的廣東省委書記起義的第二天犧牲在不遠的十字路口。回想74年前,葉挺教導團宣布改為“紅軍教導團”,第一次公開打出“紅軍”的旗幟,和繫著紅領帶的工人赤衛隊四面出擊,攻占了當時的公安局。就在這箇舊址上,起義者掛出了繡有鐮刀斧頭的紅旗,懸掛起“廣州蘇維埃政府”的橫幅。實行8小時工作制!一切政權歸工農兵代表會議!聯合蘇聯,打倒帝國主義!起義者的口號響徹廣州的大街小巷。“東方的巴黎公社”!廣州公社的起義者們唱響了革命的最強音。

憲法大綱

中華蘇維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謹向全世界與全中國的勞動民眾宣布他在中國所要實現的基本任務,即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憲法大綱。這些任務,在現在蘇維埃區域內已經開始實現。但中華蘇維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認為,這些任務的完成,只有打倒帝國主義及國民黨在中國的統治,在全中國建立蘇維埃共和國的統治之後,而且在那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憲法大綱才能具體化,而成為詳細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憲法。中華蘇維埃全國代表大會謹號召全中國的工農勞動民眾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的指導之下,為這些基本任務在全中國的實現而鬥爭。 一、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基本法(憲法)的任務,在於保證蘇維埃區域工農民主專政的政權和達到他在全中國的勝利。這個專政的目的,是在消滅一切封建殘餘,趕走帝國主義列強在華的勢力,統一中國,有系統的限制資本主義的發展,進行蘇維埃的經濟建設,提高無產階級的團結力與覺悟程度,團結廣大貧農民眾在他的周圍,同中農鞏固的聯合,以轉變到無產階級的專政。
二、中華蘇維埃政權所建設的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的國家。蘇維埃政權是屬於工人、農民、紅軍兵士及一切勞苦民眾的。在蘇維埃政權下,所有工人、農民、紅色戰士及一切勞苦民眾都有權選派代表掌握政權的官吏,只有軍閥、官僚、地主、豪紳、資本家、富農、僧侶及一切剝削人的人和反革命的分子,是沒有選舉代表參加政權和政治上自由的權利的。
三、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之最高政權為全國工農兵蘇維埃代表大會,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蘇維埃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為最高政權機關,在中央執行委員會下組織人民委員會處理日常政務,發布一切法令和決議案。
四、在蘇維埃政權領域內,工人、農民、紅色戰士及一切勞苦民眾和他們的家屬,不分男女、種族(漢、滿、蒙、回、藏、苗、黎和在中國的台灣、高麗、安南人等)、宗教,在蘇維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皆為蘇維埃共和國的公民。為使工、農、兵、勞苦民眾真正掌握著自己的政權,蘇維埃選舉法特規定,凡上述蘇維埃公民在十六歲以上皆有蘇維埃選舉和被選舉權,直接派代表參加各級工農兵蘇維埃的大會,討論和決定一切國家的地方的政治事務。代表產生方法是以產業工人的工廠和手工業工人、農民、城市貧民所居住的區域為選舉單位,這種基本單位選出的地方蘇維埃代表有一定的任期,參加城市或鄉村蘇維埃各種組織和委員會中的工作。這種代表須按期向其選舉人做報告。選舉人無論何時皆有撤回被選舉人及重新選舉代表的權利。為著只有無產階級才能領導廣大的農民與勞苦民眾走向社會主義,中華蘇維埃政權在選舉時,給予無產階級以特別的權利,增加無產階級代表的比例名額。
五、中華蘇維埃政權以徹底改善工人階級的生活狀況為目的,制定勞動法,宣布八小時工作制,規定最低限度的工資標準,創立社會保險制度,與國家的失業津貼,並宣布工人有監督生產之權。 六、中華蘇維埃政權以消滅封建剝削及徹底的改善農民生活為目的,頒布土地法,主張沒收一切地主階級的土地,分配給僱農、貧農、中農,並以實現土地國有為目的。
七、中華蘇維埃政權,以保障工農利益,限制資本主義的發展,更使勞動民眾脫離資本主義的剝削,走向社會主義制度去為目的,宣布取消一切反革命統治時代的苛捐雜稅,徵收統一的累進稅,嚴厲鎮壓一切中外資本主義的怠工和破壞陰謀,採取有利於工農民眾並為工農民眾所了解的走向社會主義去的經濟政策。
八、中華蘇維埃政權以徹底的將中國從帝國主義榨壓之下解放出來為目的,宣布中國民族的完全自主與獨立,不承認帝國主義在華的政治上、經濟上的一切特權,宣布一切與反革命政府訂立的不平等條約無效,否認反革命政府的一切外債,在蘇維埃領域內,帝國主義的海陸空軍絕不容許駐紮,帝國主義的租界,租借地無條件的收回,帝國主義手中的銀行、海關、鐵路、商業、礦山、工廠等,一律收回國有。在目前,可允許外國企業重新訂立租借條約繼續生產,但必須遵守蘇維埃政府的一切法令。
九、中華蘇維埃政權以極力發展和保障工農革命在中國勝利為目的,堅決擁護和參加革命戰爭為一切勞苦民眾的責任,特制定普遍的兵役義務,由志願兵役制過渡到義務兵役制。惟手執武器參加革命戰爭的權利,只能屬於工農勞苦民眾。蘇維埃政權下,反革命與一切剝削者的武裝,必須全部解除。
十、中華蘇維埃政權以保證工、農、勞苦民眾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為目的。反對地主、資產階級的民主,主張工人、農民的民主,打破地主、資產階級經濟的和政治的權利,以除去反動社會束縛勞動者和農民自由的一切障礙,並用民眾政權的力量,取得印刷機關(報館印刷所等)、開會場所及一切必要的設備,給予工、農、勞苦民眾,以保障他們取得這些自由的物質基礎。同時反革命的一切宣傳和活動,一切剝削者的政治自由,在蘇維埃政權下,都絕對禁止。
十一、中華蘇維埃政權以保證徹底的實行婦女解放為目的,承認婚姻自由,實行各種保護婦女的辦法,使婦女能夠從事實上逐漸得到脫離家務束縛的物質基礎,而參加全社會經濟的、政治的、文化的生活。
十二、中華蘇維埃政權以保證工、農、勞苦民眾有真正的信教自由為目的,絕對實行政、教分離的原則。一切宗教不能得到蘇維埃國家的任何保護和供給費用。一切蘇維埃公民有反宗教宣傳之自由。帝國主義的教會只有在服從蘇維埃法律時才能許其存在。
十三、中華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的國家的權利。蒙古、回、藏、苗、黎、高麗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國的地域的,他們有完全自決權:加入或脫離中國蘇維埃聯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中國蘇維埃政權在現在要努力幫助這些弱小民族脫離帝國主義、國民黨軍閥、王公、喇嘛、土司的壓迫統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蘇維埃政權更要在這些民族中發展他們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言語。
十四、中華蘇維埃政權對於凡因革命行動而受到反動政治迫害的中國民族以及世界的革命戰士給予託庇於蘇維埃區域的權利,並幫助和領導他們重新恢復鬥爭的力量,一直達到革命的勝利。
十五、中華蘇維埃政權對於居住蘇維埃區域內從事勞動的外國人,一律使其享有蘇維埃法律所規定的一切政治上的權利。
十六、中華蘇維埃政權宣告世界無產階級與被壓迫民族是與他站在一條革命戰線上。無產階級專政國家--蘇聯,是他的鞏固的聯盟者。

政權宗旨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一日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無產階級所領導的農民鬥爭,正在繼續發展和日益高漲;帝國主義軍閥雖然瘋狂似地來抵抗,可是蘇維埃運動還是向上增長並且擴大;日益使中國的工農武裝了自己,組織了紅軍,一縣又一縣的農民,從數千年來在封建地主豪紳的壓迫之下解放出來了,沒收並分配了這些壓迫者的土地,打倒了封建制度,建立了工農蘇維埃政權。這個政權,是能夠徹底完成中國反帝國主義的革命及土地革命任務的政權。 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批准和決定沒收地主的土地及其他大私有者的土地。為沒收和分配土地有一個統一的制度起見,第一次代表大會在基本農民民眾與革命發展前途的利益之基礎上,採取下面的土地法令,作為解決土地問題的最好的保障。
所有封建地主、豪紳、軍閥、官僚以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無論自已經營或出租,一概無任何代價地實行沒收。被沒收來的土地,經過蘇維埃由貧農與中農實行分配。被沒收土地的以前的所有者,沒有分配任何土地的權利。僱農、苦力、勞動貧民,均不分男女,同樣有分配土地的權利。鄉村失業的獨立勞動者,在農民民眾贊同之下,可以同樣分配土地。老弱殘廢以及孤寡,不能自己勞動,而且沒有家屬可依靠的人,應由蘇維埃政府實行社會救濟,或分配土地後另行處理。
紅軍是擁護蘇維埃政府、推翻帝國主義和地主資本家政府的先進戰士,無論他的家庭現在蘇維埃區域或在尚為反動統治的區域,均應分得土地,由蘇維埃政府設法替他耕種。中國富農性質是兼地主或高利貸者,對於他們的土地也應該沒收。富農在沒收土地後,如果不參加反革命活動,而且用自己勞動耕種這些土地時,可以分得較壞的勞動份地。沒收一切反革命的組織者及白軍武裝隊伍的組織者和參加反革命者的財產和土地;但貧農中農非自覺地被勾引去反對蘇維埃,經該地蘇維埃認可免究者,可在例外;對其頭領則須無條件地按照本法令執行。
第一次代表大會認為:平均分配一切土地,是消滅土地上一切奴役的封建關係及脫離地主私有權的最徹底的辦法;不過蘇維埃地方政府無論如何不能以威力實行這個辦法。這個辦法不能由命令來強制執行,必須向農民各方面來解釋這個辦法,僅在基本農民民眾意願和直接擁護之下,才能實行。如多數中農不願意時,他們可不參加平分。一切祠堂、廟宇及其他公共土地,蘇維埃政府必須力求無條件地交給農民;但執行處理這些土地時,須取得農民自願的贊助,以不妨礙他們奉教感情為原則。較富裕的農民,企圖按照生產工具多少來分配被沒收的土地。第一次大會認為,這是富農有意阻礙土地革命發展和自己謀利益的反動企圖,須給以嚴厲的制止。

制度規章

地方蘇維埃政府應根據各鄉村當地情形,選擇最有利於貧農中農利益的方法;或按照每家有勞動力之多寡同時又按人口之多寡--即混合原則來進行分配;或以中農、貧農、僱農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富農以勞動力(即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地方,富農每個有勞動力者,所得分田數量,等於按人口平均分配每一人所得分田數量)為單位,人口為補助單位去分配。分配土地時,不僅應計算土地的面積,而且應估計土地的質量(特別是收穫量)。在土地分配時,還應儘可能地使之適合於進行土地改革,預備消滅官荒、片段、大阡陌等各種封建遺蹟。 沒收一切封建主、軍閥、豪紳、地方的動產與不動產,房屋、倉庫、牲畜、農具等。富農在沒收土地後,多餘的房屋、家具、牲畜及水碓、油榨等,亦須沒收。經過當地蘇維埃,根據貧農中農的利益,將沒收的房屋分配給沒有住所的貧農中農居住,一部分作學校俱樂部、地方蘇維埃、黨及青年團委員會、赤色職工會、貧農團和各機關使用。牲畜和農具可由貧農中農按組織按戶分配,或根據貧農意見,自願的將各種沒收農具辦初步合作社,或在農民主張和蘇維埃同意下,設立牧畜農具經理處,供給貧農中農耕種土地的使用。經理處應由地方蘇維埃管理,農民得按照一定規則,支付相當的使用金,所有農具的修理,經理處工人的供養以及新農具新牲畜的購備,由農民加納使用金的百分之幾,以資彌補。沒收地主豪紳的財產,同時必須消滅口頭的及書面的一切佃租契約,取消農民對這些財產與土地的義務與債務,並宣布一切高利貸債務無效。所有舊地主與農民約定自願償還的企圖,應以革命的法律加以嚴禁,並不準農民部分的退還地主豪紳的土地,或償還一部分的債務。
一切水利、江河、湖沼、森林、牧場、大山林,由蘇維埃管理,來便利於貧農中農的公共使用。桑田、竹林、茶山;漁塘等,必如稻田麥田的一樣,依照當地農民民眾的自願,分配給他們使用。條為著實際的,徹底的,實現土地革命的利益,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布僱農工會、苦力工會、貧農團是必要的團體,認為這些組織是蘇維埃實行土地革命的堅固柱石。蘇維埃全國代表大會認為,在蘇維埃政權下,土地與水利的國有,是徹底消滅農村中一切封建關係,而事實上就是使農村經濟達到高度的,迅速的發展必經步驟。不過實際實行這個辦法,必須在中國重要區域土地革命勝利與基本農民民眾擁護國有條件之下,才有可能。在目前革命階段上,蘇維埃政權應將土地與水利國有的利益向民眾解釋;但現在仍不禁止土地的出租與土地的買賣,蘇維埃政府應嚴禁富農投機與地主買回原有土地。
條地方蘇維埃如在該地環境應許條件之下,創辦下列事業:一,開墾荒地;二,辦理移民事業;三,改良現有的及建立新的灌溉(工程)四,培植森林;五,加緊建設道路,創辦工業,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憲法法令不但適應於現已成立之蘇維埃區域,而且套用於非蘇維埃區域及新奪取的蘇維埃政權的區域。各蘇區內已經分配的土地,適合本法令原則的,不要再分;如不合本法令原則的,則須重新分配。

政權遺產

為隆重紀念紅軍長征勝利70周年,由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歷史紀念館、中華集郵聯聯合發行的珍貴紀念品《紅色記憶》大型金銀郵品典藏冊昨日運抵四川夢虎珍藏品公司。該典藏冊收錄了全套蘇維埃郵政郵票13枚、價值不菲的全套紙幣、硬幣、債券、借谷票郵票等共70版,幾乎囊括了中華蘇維埃政權的所有遺產,具有極高的收藏價值。 <紅色記憶>大型金銀郵品典藏冊收錄了用2克99.9%純金打造的紅軍長征勝利七十周年紀念章1枚;13枚以純銀質地再現的文物級珍稀郵票———蘇維埃郵政郵票,蘇維埃郵政郵票為解放戰爭時期的文物級郵票,目前整套最高標價近80萬元人民幣;同時,最具代表性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流通錢幣、票據、債券以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旗、國徽、各部委舊址及紀念地首次以郵票的形式出現。據悉,該典藏冊每套5800元,四川省限量發行200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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