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

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

2007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登記,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作為業務主管,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成立。201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施行,根據相關規定,“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已由民政部轉至公安機關登記。業務主管仍是國家民委。查詢改到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服務平台。

基本介紹

中華愛心基金會2004年於香港創建,依據香港法例第151章經香港警務處註冊。
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2007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登記,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作為業務主管,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成立。
201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施行,根據相關規定,“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已由民政部轉至公安機關登記。業務主管仍是國家民委。查詢改到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服務平台。
嚴格按照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的非公募性質,引進海外華人慈善家資金,在業務範圍內開展公益救助、公益會展、公益設施建設等工作,信息公開透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年檢連年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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